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0-04-09 11:07:39

扬子晚报讯(记者 季宇轩)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六个事项为我厅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自2015年被省依法行政办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第一批试点部门以来,省自然资源厅一直坚持以重大行政决策维护重大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为提高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水平,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定制度、开发系统、计划管理等手段,推动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从“栽盆景”向“育苗圃”方向转变,确保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持续走在省级机关和全国系统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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