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温故 | 古人也说“我爱你”
2024-02-23 15:42:29

爱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在传统年代,“爱”的场合非常广泛,《触龙说赵太后》中称:“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这是父母对子女的“爱”。而常州才子黄景仁在一首《赠陈秋士》中提到他与这位陈秋士“相爱俨伯仲”,这是说彼此之间如亲兄弟一样亲近,一句话就说明“爱”也可以用在友人与亲兄弟之间。墨子认为,父子、兄弟、君臣要相爱,以至提出“天下兼相爱”。甚至很多时候,人们“爱”的是一种事物,一种氛围,爱书,爱酒,爱美食,爱明月,爱东山晴后雪。

“爱”当然也体现在夫妇之间,而且这种爱与其他的爱有着显著区别。司马迁在《史记》中含蓄地说明了爱情的特殊性:“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而且在普通人的生活中,这种爱常常超过了君臣、父子、兄弟之间的关系,以至于明末清初小说《醒世姻缘传》的作者西周生认为夫妻过于恩爱是不合适的,他提出人的精神是有限的,“夫妇情深,君臣父子兄弟朋友的身上自然义短”。

在古代,现实中夫妻恩爱的现象很普遍,但是在公共场合中,人们是不习惯彰显爱情的。汉代的张敞因为给妻子画眉,官员们听说后对其进行弹劾,皇帝也对张敞的行为不认可,始终不对其重用。而小说《儒林外史》中的杜少卿因为常常带着妻子在南京酒馆饮酒,南京人都笑话他。

在这种情况下,公开场合中的“我爱你”或者“我爱某某某”这样的表述显然不会发生在夫妻、情侣之间,即使在夫妻间的家书中也鲜有这样的表达。林觉民《与妻书》中出现的 “吾至爱汝”这样的表述堪称罕见,考虑到时代背景,这一表述可能受了西方文化的影响,更早期的夏完淳、谭嗣同等人写给妻子的绝笔书中没有类似的表达。

但是,古人诗句中却频繁出现了“我爱某某某”这样的格式,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其实这里的“我爱某某某”与当代人习惯说的“我爱你”完全不相关。在这些诗句中,江苏诸多名人成为“爱”的对象,如靖江县令陈函辉曾写下“我爱徐霞客,拂衣竟裹粮”,袁枚也直抒胸臆:“我爱李晴江,鲁国一男子。”大诗人杜牧大笔一挥:“我爱朱处士,三吴当中央。”当然,最著名的则数李白的“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那么,这种“我爱某某某”的表述是作者在强调自己与友人之间的友情吗?看上去好像是这样。但是还有诗人对从未见过的古人也表达了“爱”:文天祥被元军押解北上,经过徐州时写下《发彭城》,其中有“我爱陶渊明,甲子题新诗。白衣送酒来,把菊卧东篱”这几句;“公安三袁”之一的袁中道“爱”的对象更古:“吾爱吴季子,丰骨何仙仙。” 吴季子就是春秋时的吴国季札,生活时代和袁中道隔了两千年 。

这些被“爱”的对象有的是作者的朋友,有的是古人,但他们都有明显的相似点: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孟浩然终生布衣。徐霞客不愿安于富足生活,热衷于地理考察;李晴江到滁州做知州,获知醉翁亭旁边有欧阳修亲手所植梅,连忙去跪拜……他们的行为举止风流潇洒,不同俗流,他们大约相当于庄子所说的“畸人”。别人对他们开门见山地表达“我爱你”实际是对他们人格的高度赞赏。从中也可见古人设定的“爱”的内涵其实比当下更丰富,更深刻。

黄浪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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