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调查|南京这些小学严格执行“人车分流”,错时入校力求“人车不见面”
2023-05-25 22:31:06

5月23日13时50分,武汉一小学教师刘某在校内驾车,或因盲区因素,将该校一年级学生谭某撞倒碾压,后谭某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事故发生在校园内,暴露出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家长可以帮孩子安全避开校外车辆,校内车辆如何避?

律师解读各方责任:

学校应履行必要安全保障义务

小学校园内的机动车通行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在这起事故中,涉事老师车辆的操作是否违法?按照教育局披露的事件经过,涉事老师可能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谭某的监护人及学校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记者采访了亿诚律师事务所的葛栋律师。

葛栋律师向记者表示,对教师或学校工作人员的机动车是否可以允许在校园停留和行驶,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校园作为存留大量未成年人活动的特殊场所,校方应当订立书面的《工作人员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并进行严格的监管。

在这起事故中,肇事人作为该小学的老师,违反了交通法规及校园安全规章制度;在驾驶车辆之前,未能查看车辆周围有无行人和障碍物,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该教师作为直接侵权人应承担此次事故的相应责任。

对于无行为能力人谭某的监护人并无过错,其监护人在将原告安全送至校园之后因失去对谭某的人身控制已尽到监护管理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学校作为管理方,如未能举证其对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其设置明确的警示设施,就说明其存在违法情形,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

关于该教师是否存在刑事犯罪问题,首先要查明其是否存在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情形,如存在以上情形,该教师一定是会涉嫌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如不存在以上情形,则要看校方是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如允许通行,需要结合其过失情形,其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如不允许,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校内车辆如何规范管理?

保障学生校内安全,南京小学这样做

既然对机动车入校行驶并无法律明文禁止,那么,当行车需求与学生安全发生冲突,学校可以在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中做点什么?紫牛新闻记者进行了采访。

南师附中新城小学

严格执行校内人车分流,做到“人车不见面”

“安全是学校教育的底线。”南师附中新城小学副校长高阳向记者表示,新城小学校内面积小,因此对校内行车制定了非常严格的安全管控措施:上课日每日7点半之前,所有车辆都从学校北门进入,停到指定区域;7点半之后,学生才开始进入校园,这样便实现了“人车不见面”,“我们还会在每学年期初跟老师们签订安全责任书,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向老师们明确校内安全行车的要求。”

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

严令禁止校外车辆入校,安全教育“润物细无声”

和南师附中新城小学一样,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做到了严格的人车分流。“这点做的很好,(学生和机动车之间)属于‘互不打扰’的状态。” 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段旭燕老师向记者说道:“校外车辆不让进,门口有警示牌:只允许教职工出入。”

校内的安全教育其实渗透在日常中,绝对是“润物细无声”的状态。段老师提到,除了日常的安全教育活动,学校还有专门的安全教育APP,让家长、学生能够随时随地学习到相关知识。

溧水区实验小学

分时段、分类别,将安全教育“化整为零”

“我们学校的安全教育采用分时段以及分类别进行教育,” 溧水区实验小学刘老师告诉记者,学校会让安全教育落实在学生的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活动中。分时段是指在学期初的第一节课,向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对学生在溺水、防火、交通安全等方面进行再教育。分类别则是将众多的安全教育课程“化整为零”,分解成交通、用电、用水以及毒品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小类别向学生进行教育。

多说一句

大人多走路,孩子少事故

孩子天性活泼好动,我们常说,让孩子走好校门口“最后一百米”很重要,但校内“方圆几公里”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

孩子对危险的判断和避险能力远远不够。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引以为戒,守好每一个校门的“升降杆”,在校园里,大人们多走几步路,也许就能为孩子们减少一些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要谨记:每个孩子的身体机能千差万别,成人对孩子安全风险的预估始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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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谭某母亲介绍,谭某5月23日中午在校就餐,下午2点左右接到班主任电话称谭某被车撞了,赶到医院后被告知,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谭某妈妈向记者介绍,事发时,谭某遭到二次碾压,涉事老师第一次撞倒谭某后拖行了5米,但并没有下车查看,接着又往前开。谭某家长质疑该老师是否有酒驾情节。

汉阳教育局通报

该区教育局及校方工作人员介绍,涉事老师与谭某无交集,分属不同年级。23日上午,这名老师正常在校上课,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没有饮酒情况。按照安排,这名老师下午要外出参加一个培训活动,他从地下车库将车子开到校门口十多米的位置停下,等另外一名老师同行。孩子们在1点45分结束午休,自由活动15分钟后,会在下午2点开始第一节课。“老师停车期间,这个孩子跑到车前边蹲下来了,不知道是在系鞋带还是做什么。然后车子启动,可能因为盲区原因,老师开车碾轧到孩子,左侧两个车轮碾轧过去之后车子停下。”

网友热评

学校负责人介绍,这名男教师20多岁,刚入职三四年,校方为此感到痛惜,将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当时具体到底什么原因,车速是多少,这些都有待警方调查。整个过程在监控中比较清楚,监控素材警方也拷贝走了,家属可以随时查看。”

目前,涉事教师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对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调查,将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贺东婷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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