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头条】烧伤的婴儿还在ICU!消防:电瓶车不要入户,不要进电梯!
2021-05-11 22:43:02

5月10日晚,成都市成华区一小区电梯内电瓶车突然起火导致多人受伤,其中包括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孩子父亲接受扬子晚报紫牛头条记者采访时表示孩子还没脱离生命危险,老人全身烧伤严重,曾被下病危通知。这样的惨剧发生让人看了揪心,也引起人们极大关注,法律人士分析了该起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并建议尽快制定相应法规增强对电瓶车充电管理,减少安全隐患。另外,记者获悉南京在今年就发生电动车火灾71起,记者探访南京多小区了解电动车的使用与规范情况。南京消防专业人士提醒,电动车一定要放在户外,不要入户充电。

电梯内电瓶车起火致5人受伤

5个月大婴儿还在ICU

5月10日晚,有两段视频在网上热传,看了让人揪心不已。一段8秒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时电梯内共有5人,一白衣男子扶着一辆电瓶车,电梯门两边各有一名年轻男子,内侧还有一名抱着婴儿的老人。电梯关门时,电瓶车突然冒烟,随即爆燃,里面人员被浓烟包裹。另一段视频显示,电梯门打开后,里面一片狼藉,后有救护车赶来,还听到视频内有人说:“小区9栋电梯里电瓶车爆了,关到里面烧。”

事故发生现场

5月11日凌晨,成华区应急管理局通报称,10日19时35分许,朱家岭一路8号丛树家园小区9栋1单元1号电梯内发生电瓶车燃烧火情,龙潭政府专职队出动2车10人前往处置,19时50分左右火情被扑灭。据调查了解,5人不同程度受伤。

5月11日下午,受伤婴儿父亲张先生接受了扬子晚报紫牛头条记者的采访。他说,孩子5个月大,还没脱离生命危险,仍在重症监护室。而当时抱婴儿的是外婆,全身75%烧伤,就医时曾被下病危通知,“孩子和老人因为伤情严重,被转至华西医院接受治疗,其他3名年轻男子被送至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孩子外婆正在做手术,从中午进手术室,已经三四个小时了。”

事故发生现场

张先生说,医生告诉他,由于烧伤面积大,之后的治疗时间会很长,费用方面目前除了他垫付的一万多元外,社区也有垫付。目前还未与电瓶车车主及家属取得联系。

据张先生介绍,丛树家园小区属于拆迁安置房,“去年底刚刚交房”,目前很多住房尚在装修中,“虽然小区楼道中张贴了严禁电动车‘上楼’的公告,但物业在实际管理中并没有那么严格”,常有业主或租客推电瓶车“上楼”的情况。

电动车起火可通过厂家保险理赔

前提是不私自改装

据当地媒体报道,事发现场留下的说明书上显示,出事电瓶车商标为——领唯电动车,由浙江永康市领帆工贸有限公司生产。企查查APP显示,浙江永康市领帆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为徐小风,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记者发现该公司经营范围中并不包含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信息。

浙江永康市有多家电动自行车生产相关企业,其中有一家企业的吴先生向记者介绍了电动车发生事故后的一般处理流程,“一般来说,电动车出了类似自燃事故,消费者可以联系厂家,厂家再联系配件生产商,由他们联系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判定是否通过保险理赔。”他表示,厂家每年都会缴纳保险费,“只要消费者不私自改装车辆,保险都是有效的。”

吴先生说,此次事件他也看了网上视频,大致能判断出属于电动车锂电池自燃。据他透露,目前有圈内人士在传领帆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已被相关部门问话,但此消息未得到核实。他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要选择正规厂家,这样在发生火灾时才能够通过保险理赔。

事故发生现场

锂电池热失控易发生火灾

电动车停在室外是最佳选择

成都这次的事故让人揪心,南京也发生过多起电动车火灾事故。2020年8月7日早晨,南京河西海峡城小区三期32层一居民家中,因房主在家中为电瓶充电导致火灾,家中物品几乎全被烧毁。2020年8月8日5时许,南京鼓楼区金陵小区,一楼楼道内电动车发生火灾,导致3人死亡。2020年9月13日下午,南京江宁区一居民在家为电瓶车电瓶充电,导致爆燃,厕所天花板都被“震塌”。

据南京消防救援支队统计,2021年南京已发生电动车火灾71起,基本都是锂电池导致的。电动车的锂电池为何会突然起火呢?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王华介绍,夏季是电动车火灾的多发季节,大家普遍认为电动车在充电时容易起火,其实电池在静止状态或者电动车行驶中也会起火,最主要的原因是锂电池起火,其次才是电路系统引起的,“锂电池的生产工艺目前还未达到最优化的状态,一般出现热失控后就会发生冒白烟,随后起火。”导致热失控的诱因有多种,比如电池内外部短路、过充放电、高温环境、高倍率充放电、老化、挤压变形等。

王华告诉记者,电动车起火后燃烧速度特别快,在密闭空间极其容易发生烟雾集聚,而且无法第一时间用水或灭火器扑救,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他建议,一定把电动车停在室外,不要进电梯,不要入户充电,另外也希望推广“电瓶车上楼管控系统”。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日,号称“最严非机动车新规”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对电动车停放与充电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并在5月3日,执法部门开出电动自行车违停首张罚单,物业紧急通知电动自行车严禁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南京多家小区存在电动车入户充电

安装电瓶车上楼管控系统可杜绝

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极大,那南京是否有居民借助电梯把电动车推至楼道内或者家中充电的情况存在呢?

5月11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跟随南京消防救援支队随机对多个小区进行了探访,发现情况不容乐观。鼓楼区丁香园小区是一个拆迁安置房小区,2011年建成使用,总高在16层到18层之间,目前有700多户居民。当记者一行随机在一栋探访时,发现正有一位居民将电动车从电梯内推出,通过电梯上至4楼又发现楼道内停着两辆电动车,其中一户人家还将电线通过入户门上猫眼接出,插座放在电动车上。在该楼栋6楼,楼道处也停有一辆电动车,而10楼也有一户居民从家中私拉一根电线接至楼道处。

丁香园小区4楼有两辆电动车停楼道

在该小区围墙周边,记者发现已安装了多个电动车充电桩,但仍有居民将车通过电梯推上楼充电的现象。该小区物业人员介绍,目前小区已安装了400多个充电桩,后期还将扩展,但小区有1100多辆电动车,仍然不能满足需求。他表示,此前相关部门也对该小区电动车上楼现象作过专项整治,但还是屡禁不止,他也承认物业在管理上有疏漏之处,不过此现象在不久将有望得到解决,“这个周末就会在电梯内安装电瓶车上楼管控系统,小区内21部电梯全部都装。”

在玄武区估衣廊28号小区,记者一行同样发现了电动车上楼入户充电现象。这是一个总高33层的高层建筑,在28层有两家门对门的住户,记者通过防盗门看见一家里面的电动车正在充电,而另一家有电动车在户情况,敲门都无人应答。另外,该栋33层和26层楼道内都停有电动车。在随后探访的几个小区中,都存在电动车上楼入户的情况。

估衣廊28号小区存在电动车上楼入户充电情况

那么,南京已在电梯内安装了电瓶车上楼管控系统的试点小区运行状况如何呢?

鼓楼区幕府南路208号金祥南苑小区在去年下半年,有两部电梯安装了电瓶车上楼管控系统。记者在现场看到了物业人员做试验将电瓶车推入电梯,当电瓶车进入时,电梯内上方的摄像头第一时间进行了识别,设备发出刺耳“滴滴”的警报声,语音系统提示“电瓶车禁止入内”,同时电梯处于停止运行状态,直到将电动车推出电梯,才恢复正常运行。

金祥南苑小区电动车进电梯后管控系统停止电梯运行

该小区物业党支部书记吴奎龙告诉记者,在安装管控系统前,也有很多住户将车通过电梯推上楼充电,而且非常不好管理,现在就方便多了,从技术上杜绝了此现象,一劳永逸。

安装该系统的工程师曹先生介绍,在南京他们已经对两三个小区进行了前期试点,目前还在做推广工作。“安装后反响还不错,但由于费用问题,推广中还存在困境,主要是还没得到小区物业和业委会的认可,现在大批量安装主要还是政府有关部门牵头,比如说丁香园小区将要实施的全覆盖就是街道牵头的。”曹先生说,该系统除了报警和截图功能,还可以实时将画面推送给相关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客户配置要求不同,一套设备市场价在2000-4000元左右,另外该系统的安装需要小区电梯维护单位报备市场监督局认可。

不能让惨痛的教训由无辜者承担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王灿林律师分析此案认为:

产品责任的承担主体,《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受害人可按自己的意愿择一行使赔偿请求权,生产者或者消费者都有义务对受害人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车主的法律责任,要查明确认车主使用的电瓶车车况,是否长年失修或者超出质保期,如果车主明知车况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其具有明显过错;另外,小区内若设有专门车棚用于停放非机动车,车主将电瓶车置于电梯中带上楼违反了车辆停放规定,也具有相应过错。另外,物业公司未设置相应措施有效防止业主将电瓶车带上楼消除火灾隐患,具有一定过错。

王灿林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本案中如果查明电瓶车存在产品缺陷,生产厂家承担主要责任,车主和物业公司承担相应比例的次要责任;如果无法查明产品是否存在缺陷问题,生产厂家与车主承担连带主要责任。

紫牛新闻记者|陈勇 任国勇

紫牛新闻见习记者|笪越 孙庆云

编辑|张冰晶

剪辑|万惠娟

主编|陈迪晨

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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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新闻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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