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生活区垃圾堆积成“垃圾场”,责任单位被罚2万
2019-12-13 17:29

扬子晚报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 史璐娟 杨钦云 记者 张可)扬子晚报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 史璐娟 杨钦云 记者 张可)近日,南京浦口城管大队江浦中队在辖区一家小区施工工地内,发现其生活区的土坑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泡面盒子、塑料袋、一次性饭盒等等,将土坑填的满满的,而且土坑周边并未做相关防污染防渗漏等措施,不仅严重影响市容,污染了自然环境,而且容易滋生蚊蝇、传播疾病,危害周边群众的健康。

工地内垃圾堆放严重

发现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找到工地负责人,该负责人一开始还想抵赖,但在铁一般的事实下,最终承认是其公司让员工将生活垃圾堆放在土坑内的,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立案查处。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鉴于该公司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但事后及时进行了清理,最终对该公司依法处以20000元的罚款。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