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说心理 | 一则让我感动的条例
2019-12-10 10:31

前几天,应浦口区一个教育机构的邀请参加一场讨论分享,讨论今年六月出台的《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家庭教育,这个貌似很私人的事件,被写进了法律的条例,让很多关心家庭教育的朋友震撼又感动!

这些年,因为对心理学的探究和学习,得以与一些孩子、家庭打交道,看到某些孩子悲剧的人生轨迹,常和家庭教育、家长的认知局限有关。很多年前,连我也认为做家长,是一件顺其自然的事情,直到孩子以青春强烈的反叛,让我反思和成长。我还记得南京某高校的一位老领导和我聊天时感叹,“文岚,我最不想和大家聚一起聊的就是孩子这个话题,因为教育孩子这件事最痛苦的就在于,不能再来一次!”是啊,作物耽误一季,孩子耽误一生。生命的成长有其规律,没有读懂生命成长的说明书,怎么能做他们生命的领航人,做什么都需要有一个合格证,会计师资格证、记者证、驾驶证,而做家长,这个与人打交道的最复杂的工作,却轻松上岗,任性发挥,于是常常看到孩子一旦进入青春期,便频频报警,让家长难以招架!我在节目中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做家长,需要学习!”但仍然有很多人,认为这是可有可无的一件事。

19世纪德国教育家福禄贝尔说过这样的话: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掌握在当权者的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中。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说过“父母是儿童最早的教育者;正是在学龄前的几年间,也就是在儿童接受教师的影响开始以前很久,就在他的身上种下了人的一些基本特征的根子。”

《江苏省家庭促进条例》一共七章,由总则、家庭实施、政府推进、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法律责任和附则组成。

条例切入点细致。比如,它抓住了家庭教育的三个关键点:结婚、离婚、生育时期介入。“第三十四条,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申请人进行家庭教育宣传和指导。第三十五条,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孕妇学校、新生儿父母学校等,开展公益性婴幼儿家庭教育服务。”

结婚时刻,两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年轻人不会想到孩子意味着什么的,而做家长的任务总是猝然到来,手忙脚乱,张皇失措。一个系统性的学习,非常重要,即使没有系统学习,此刻种下一颗种子是重要的。孕期以及产后,是任务迫近了,此时的学习,依然是有提前性的,如果普及恰当精准、准妈妈们此时是有强烈求知欲的。还有一个貌似不重要但极其重要的时期,那就是离婚时期。一个好的离婚,是一份次好的礼物,在孩子最为痛苦的时刻,如何不用成人的任性撕咬让孩子心碎一地此后难以拼凑,如何与孩子一起面对生命重大的解体和改变,需要学习。这关乎一个孩子一生的心理认知和生命能量。

2013年,人民日报曾经撰文“教育改革要从家长教育开始”,家好则国好,家庭教育任重道远。而《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颁布,犹如这寒冬里早到的一缕春风。

关于作者

文岚 江苏广播FM997金陵之声著名情感心理DJ,二级心理咨询师。被誉为“南京上空最温柔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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