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就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系全国省级层面首次立法
2019-11-21 11:30

为赶时间,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玩命飙车”;非机动车道“断头”了,电动自行车只能与汽车混行……近年来,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安全事故不断。11月21日,记者从江苏省人大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11月26日开幕,其中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记者了解到,就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这在全国省级层面还是第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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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金怡等10位省人大代表提出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议案,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省人大代表、中国邮政苏州分公司投递局新区投递班班长吴爱军说,据公安部门统计,目前江苏全省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超过3000万辆,而且这一数字还在以每年8%的趋势在增长。另一方面,在交通死亡事故中,涉及到电动自行车的要达到36%,这一数据也在逐年上升。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金怡代表提出,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今年4月15日正式试行,那么,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环节,再到已经上路的车,每个环节该怎么管?是否应该通过立法来明确?

代表和群众的呼声很快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今年3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随后即开展了立法调研与起草。

近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决定会议于11月26日在南京召开,其中一项主要议程就是,审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通过立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也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根本要求。”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琦说道。

江苏的电动自行车立法将从哪些方面为出行安全保驾护航?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将予以持续关注。

此次常委会会议还包括了一系列重要议程:

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江苏省种子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4件法规草案修改稿;

审议《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4件法规草案和《江苏省201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省政府关于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关于召开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省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审查批准无锡等设区市10件地方性法规;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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