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卖楼盘大谈“风水”栽了
2019-11-18 09:10

  扬子晚报讯 (记者 薛玲)为进一步警示广告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虚假违法广告能力,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15日公布了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在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为推销房地产项目,发布房地产广告。广告中,对规划中的交通市政条件做误导宣传,并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含有“风水”等宣传迷信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八条,和《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第(八)项,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四)项等规定。2019年7月,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发布涉案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80万元。

  在中海宏洋置业(徐州)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在发布的房地产广告里宣称“两开两罄”、“售罄”等内容,对房地产项目销售状况作不实宣传,且虚构项目所获荣誉,并使用了“最好的洋房 最后的机会”等广告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2019年4月,徐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涉案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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