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方案出台,江苏下达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硬指标”
2019-11-12 20:26

扬子晚报网11月12日讯(记者 于丹丹)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市)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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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但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1.8倍。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

为了完成这一目标,长三角地区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其中明确,在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面,江苏完成35家、8200万吨产能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12月底前,江苏行政区域内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江苏2019年推动港口集团码头一体化整合、沿江沿海港口和集装箱码头整合并购,支持集装箱“弃路改水”;2020年10月底前,沿海主要港口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江苏2020年12月底前,沿海主要港口重点港区进港率大幅提高,长江干线港口重点港区全面接入集疏港铁路。

江苏各地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徐州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5%,镇江、宿迁PM2.5浓度同比下降4%,南京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3.5%,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PM2.5浓度同比下降3%,泰州PM2.5浓度同比下降2%。记者注意到,去年无锡空气环境质量 “双达标”,在空气质量方面属于“优等生”,因此《方案》对无锡的PM2.5浓度没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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