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东来东往”容留他人吸毒 被判一年七个月
2019-09-11 20:59

中新网杭州9月11日电(郭其钰)演唱过《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海角七号》等歌曲的歌手“东来东往”(艺名)被查获吸毒,同时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构成刑事犯罪。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11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处“东来东往”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2019年1月23日至27日,被告人戴某某(艺名“东来东往”)、王某某在居住的别墅内先后多次容留陈某等五人吸食由被告人戴某某提供的“开心水”(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或氯胺酮)、K粉(经鉴定含有氯胺酮)等毒品。其间,2019年1月26日晚至次日凌晨,陈某在房间内吸毒,后死亡。

庭审中,被告人戴某某、王某某当庭认罪,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戴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王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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