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以让外地户籍孩子“包进”公办学校,房产中介骗了客户近2万元
2019-09-11 18:46

扬子晚报网9月11日讯(记者 张建波 实习生 何乘溶)今天下午,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下称:梁溪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合同诈骗案。被告人程某作为房产公司中介,凭借受害人对其身份的信任,屡次以可以办理租房、转让店面乃至补交社保、搞定租房发票等为幌子。甚至忽悠称可以帮外地户籍的受害人孩子“包进”本地公办学校,骗取其中一名受害人蔡某进2万元。

2019年2月底,在无锡通扬南路上开一家小饭馆的外地户籍老板蔡某,来到其店面附近的一房产营销公司门店,作为工作人员的程某接待了其。交流中,蔡某提出想买房,程某告知,因其是外地户口,需要缴满社保2年才可以。之后,蔡某又询问孩子上学的事,最好是到附近一本地公办学校上学。

程某告诉蔡某,因为户口不在本地,其必须要向校方提供学区内的租房发票。因此,蔡某最好是从目前的租住地搬到学区范围内。当蔡某表示没有这样的计划时,程某又称可以花钱解决,并承诺可以让其孩子“包进”。但据程某事后交代,这所谓的租房发票根本不需要。

听到这一消息,蔡某动心了,当即请程某帮忙,并彼此加了微信。之后,程某提出,开租房发票需要2500元,蔡某依言转账。为了看起来像那么回事,还专门要了蔡某的身份证。后来,又借口说办理的“黄牛”要一次性开两年的租房发票,让其再打1600元,蔡某再次转账。过了三天,又以补交社保的名义,再从对方骗得1.4万元“补交款”。而这些钱,要么被程某拿去还债,要么就是被其挥霍一空了。

到了3月初,程某网上购买了增值税发票,并用购买的伪造公章盖了章,然后送给蔡某。为了取信对方,甚至还写了份协议,载明收到代办租房发票业务费及代办补社保业务收到对方1.4万元等等,甚至还写明了小孩几月几日可以入学,以及承诺给对方的“二孩”也保进学校。通过这一系列办法,程某前前后后骗了对方19600元。

公诉机关的起诉书称,程某在某房产营销公司工作期间,依靠中介人员的身份,以帮助被害人租房、转让店面等类似的借口,采用伪造不动产权证书、公司印章、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印章,骗取被害人信任,然后以与对方签订协议的方式稳住对方。之后,再以收取房屋租金、押金等名义,先后骗取4名被害人总计7万余元。

经过审理,梁溪法院一审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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