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回收站垃圾堆在人行道上被城管查处
2019-09-11 17:51
扬子晚报网9月11日讯(通讯员 朱庆东 孙辉 记者 张可)近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侨康路时,发现一家废品回收站门前的公共场地被堆放了大量的废旧纸板等物品,不仅影响市容整洁,而且也对过往的市民造成诸多不便。
人形道被占据了一半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进行调查,废品回收站老板王某解释说,因回收的物品较多,里面放不下了,也只能放在外面的场地,而且我办理了废品回收的营业执照,我也没有违法啊?执法人员针对当事人的疑问,向其耐心解释,公共场地是每位市民的空间,对公共场地的维护,不仅方便市民生活,更是城市文明素质的体现。《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品、搭建建筑物。同时,指出其虽然办理了营业执照,但不能将废旧物品堆放在公共场地,影响市容环境。在经过一番宣传教育后,王某深感歉意。
执法人员现场向王某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王某限期改正的同时,对王某的行为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目前当事人王某已到新区总队接受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