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易出借学生证,镇江39名在校大学生欠了一屁股债
2019-09-09 19:51

扬子晚报网9月9日讯(通讯员 李志来  王运喜  记者 万凌云)又到一年开学季,如果有人告诉你,只要借学生证一用,就有“好处费”拿,你会相信吗?镇江某院校陆续发生在校学生误入骗子“精心”设置借贷陷阱案件,一度引起学校及家庭恐慌。9日,镇江丹徒检方介绍案件详情,记者获悉犯罪分子卢某已经获刑,同时被责令全额退款。

2019年6月,经镇江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卢某以诈骗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时,法院责令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卢某供述,2017年上半年,因无固定工作手头一直比较拮据,便找到初中时同学朱某某(某高校在校学生),由他为其以在校学生名义,借用学生证,然后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期间,卢某信誓旦旦的说借款是为了公司绩效冲业绩,并许诺由他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且给予一定“好处费”。

没过多久,卢某的第一笔2万元“借款”轻松到手。

尝到“甜头”的卢某,在2017年7月到2018年2月间,以同样的手法陆续从在校学生丁某某、高某某、朱某某等人手中骗取钱财达20余万元。

拿到钱后,卢某按照“约定”付给每人100元 到300 元的“好处费”,可缺乏防范意识的丁某某等人不知,已分别为卢某背上2000至5000元不等的债务。

卢某拿到钱后,一边参与网上赌博大肆花销骗来的钱,一边拆东墙补西墙偿还高额利息。没过多长时间,20余万元全部被他挥霍一空。直至2018 年2 月,走投无路的卢某心想借条是学生打的,自己跑到外地躲一段时间,等学生把钱还了风头就过去了。

但此时,还被蒙在鼓里的受害者丁某某等人,在先后接到小额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及信息,这才如梦初醒。可再联系以前和自己称兄道弟、并给自己“好处费”的卢某时,发现卢某电话已经处于失联状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8月22日,在连云港市一家会所内,公安机关依法将卢某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卢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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