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23日讯(通讯员 李明晖 张强强 记者 张可)近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盘城大队在对前期走访、宣传过的企业垃圾分类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家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未对垃圾实施分类投放,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8月20日上午,盘城大队的执法人员还未走进大门,阵阵刺鼻的恶臭味便随风飘来。现场环境更是不堪入目,各种生活垃圾随处丢弃,蚊虫苍蝇肆意乱飞,卫生状况令人堪忧。经了解得知,该场所是员工的宿舍区,因长期无人打扫,此处已经化身为一个小型“垃圾中转站”。
此前,针对该公司生活区内生活垃圾随意抛洒、没有对垃圾实施分类投放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向其宣传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及知识,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义务。直至8月20日复查当天,该公司仍未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员工临时宿舍区,很快就会拆除,你们这样就没意思咯。”在执法队员开具执法文书的间隙,该企业现场负责人王某不断解释,并拒绝在文书上签字。
“以我对新区内企业、单位的了解,一个负责任的企业绝不会允许自己企业内部环境脏乱不堪,也绝不会让员工生活在脏乱差的环境中,更应当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处罚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在于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听完执法人员的这番话,负责人王某很惭愧,立即在执法文书上签字。之后王某组织人员对员工生活区进行大扫除,并表示会马上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最终,盘城执法大队依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