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伪造“假存单”糊弄老母亲还   没想到坑了自己被起诉
2019-08-19 18:45

       扬子晚报讯(记者 刘浏)女子伪造假存单糊弄老母亲,蒙骗母亲。五年后,替母亲去银行转存定期,事情败露,反而“坑”了自己。近日,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对犯罪嫌疑人许风(化名)一提起公诉。

       2012年的一天,女儿想要贷款买车,需要4万元首付,于是和许风商量。当时许风手头有点紧,但还是答应会给女儿出这4万元。到了2013年,许风仍然没有凑足这笔钱,正好近年底,许风的母亲分2次给了她4万元现金让她存定期。许风心想:反正母亲不用钱也不会去取。许风就想先挪用过来,用假存单给母亲,等下次再把钱补进去。

“定制”假存单,狸猫换太子

       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伪造假存单呢?许风为此绞尽脑汁,她开始留意路边的小广告,以近300元一张的价格定制了2张假存单,票面价值共计4万元。回家后,许风将这两张假存单交给了母亲,并未引起怀疑。五年内,母亲从未去过银行存取现金,许风也忘记了这件事。两张假存单在母亲的柜子里,沉寂多年...

假存单暴露,聪明反被聪明误

       2018 年10 月30 日,公安机关接到银行的报警: 有一名中年女子在其银行办理转存业务时, 涉嫌使用了两张伪造的定期存单。案发当天,许风拿着母亲的存单和现金去银行替母亲办理转存业务,办理业务的时候柜台人员发现徐某某手里的2张存单有问题。民警立即到场展开调查,嫌疑人许风还声称对假存单不知情,后被带至派出所,经教育,对自己伪造票证的事实供认不讳,称自己是一时糊涂,做了错事。

法理还是情理?

       目前,许风已经将钱还给母亲,并取得了谅解。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嘛?当然不是!案件移送到了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经过仔细审查,以伪造金融票证罪依法对许风提起公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偷拿家庭成员的财物获得谅解的,可以不认定为犯罪,但本案里许风为掩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伪造假存单,侵犯了国家对于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人物名字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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