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京人才安居细则来了
2019-05-21 19:25

扬子晚报网5月21日讯  (记者 薛玲)  博士租房补贴提至每月2000元, 需要另行申请吗?人才在南京买房,贷款是否有利率优惠?……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京市人才安居精准服务实施细则》,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明确。

博士租房补贴提高不需另行申请
今年起,南京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安居租赁补贴标准提升至每月2000元。享受以前老政策的博士是否要重新申请?《细则》明确,正在享受政策的从2019年1月起直接提高补贴标准,不需要另行申请。新申请的按新标准执行。
 
人才安居房“先租后售”
目前,南京不少出让的地块中都要求配建人才安居房。人才安居房,是按租还是卖的方式,供应给人才?《细则》明确,对集中建设、配建的具备销售条件的人才安居住房,可采用先租后售的方式进行供应,租期五年内可享受优惠租金。人才租满五年可向产权单位以优惠价格申请购买该房屋的产权。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人才安居住房取得产权五年后方可转让,取得产权不满五年需退出的由原产权单位优先回购。
 
人才贷款购房有望享受优惠利率
《细则》明确,协调金融机构,对人才安居办法中规定的A、B、C、D、E类人才购房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对A—F类通过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承租市场化租赁住房或办理装修分期付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便捷和优惠。
开具购房证明事项也有细则: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规定的A—F类人才或经认定的其他人才(含海外人才),通过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开具购房证明时,中国公民凭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通行证、外国公民凭护照,其他人才认定等材料根据系统提示上传。
 
建立动态人才住房需求库
南京还将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对象由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扩大到D、E类人才。建立动态的“人才住房需求库”,采取“订单式”的方式定向筹集房源。人才在提交申请时同步填写住房需求,系统定向推送房源信息,进一步优化人才选房、购房流程,推行在线选房,努力实现供需精准匹配。
符合“4+4+1”主导产业方向,新引进投资额超25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等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等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适当增加其配套建设人才公寓等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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