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拒绝支付乘车费 民警代付及时化解纠纷
2020-06-03 16:57

6月1日8时许,公交分局南京南站站前派出所接到一名出租车司机的报警。司机在电话中告诉民警,上车的乘客拒绝支付车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帮乘客向出租车司机代付费用的民警

接警后,站前所的民警立即到达现场。据了解,乘客王先生在打车平台上打了出租车司机赵师傅的车,平台显示预估价格为52元,但实际价格以出租车计价器为准。上车后,王先生误以为平台显示的预估价格就是实际价格,拒绝按照出租车计价器支付赵师傅费用,两人因此产生纠纷,而此时出租车已行驶了1.1公里。

民警到达现场后向乘客王先生耐心解释,并告知王先生,如果不想继续乘坐赵师傅的出租车,就应当支付起步价,但王先生以赵师傅在其上车前未告知实际价格以出租车计价器为由拒绝支付。调解无果后,民警将11元起步价车费转账给了赵师傅,赵师傅对民警表示感谢后离去。事情发生后,赵师傅又特地打来12345市政务热线,对民警当时的帮助再次表示了衷心感谢。

通讯员 王梦格 扬子晚报记者 艾陆琦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