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印发 2020 年VOCs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坚决关闭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化工企业
2020-04-02 20:17

近日,连云港市印发了《连云港市 2020 年VOCs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城市 VOCs 专项治理开出具体方案。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处长董立文介绍,根据往年污染天气分析,臭氧污染呈逐年加重态势,特别是去年已经成为连云港市污染天的最重要影响因素。要控制臭氧污染,从根源上说,就要着重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因此今年连云港市瞄准臭氧这个影响因素,精准施策、着重发力。

《方案》要求,连云港市今年将强力推进VOCs污染管控,重点企业VOCs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无组织排放全面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突出抓好10种重点臭氧前驱物排放削减,确保全市 2020 年VOCs排放量与 2019 年相比削减 13%,与 2015 年相比削减 26%以上,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与 2015 年相比削减 30%,力争全市2020 年臭氧超标天数较 2019 年减少 5 天。

要治理VOCs,关键是做好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持续推进重点工业企业 VOCs 污染治理、持续开展面源 VOCs 污染治理、实施移动源 VOCs 污染治理五大工作。工业依旧是 VOCs 污染产生的重要来源之一。为此,连云港市今年将坚决关闭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化工企业,减少低端低效化工产能。预计2020 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关闭退出 20 家、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关闭退出 16 家,2020 年底,两灌化工园区企业在 2017 年底基础上减少 70%。家具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也同VOCs 污染有关,因此相关县区都要按照方案,要求重点企业完善治理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与此同时,老百姓生活中同VOCs 污染也有关系。汽修行业喷涂作业,以及市民经常在加油站闻到的油气味道,也都属于VOCs,也都列入了今年的整治计划。

以降低臭氧浓度,减少因臭氧导致的轻度污染天为核心目标, 3 月底前,连云港市要求各县区结合本地VOCs排放情况,更新完善臭氧应急管控企业清单,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停限产或错峰生产措施,在实施年度VOCs控制方案的基础上,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原则上重点行业减排比例不低于 30%。对重点臭氧前驱物排放企业、走航监测发现VOCs排放异常企业、治理设施简单低效的企业加大停限产力度。同时,采取禁止建筑施工使用溶剂型涂料、加大餐饮油烟监管、引导企业实施检维修与技改等措施,降低臭氧浓度,确保全市 2020 年臭氧污染天同比减少 5 天。4至9 月期间,连云港市将结合省监测中心预测和预警信息,提前48 小时实施管控。在管控期间,省、市将开展督查检查,市、县(区)将建立会商机制,切实压实各级责任。

注重监管的同时,连云港市今年还将加强对污染治理技术先进、VOCs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的帮扶和支持力度,目的就是通过精细化的管理,避免工作“一刀切”,切实树立起企业环保工作“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工作导向。对于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可不要求相应生产工序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对优化升级污染治理技术的,强化资金引导支持。同时,连云港市还将于近期积极指导污染治理技术先进、环保信用良好、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达标的企业申报污染管控豁免,被豁免的企业在管控时段可不执行停限产措施。

通讯员 苏环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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