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头条】微信买彩票中千万元被告知“搞错”,庭审曝领奖人是彩票店主表哥
2020-01-10 21:28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拒绝任何形式删改

否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引发广泛关注的西安千万大奖彩票纠纷案,昨日(1月9日)在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件大致经过如下:西安彩民姚先生称,自己于2019年7月17日用微信转账委托彩票店老板买了20元十注体彩大乐透,幸运中了1001万元大奖。但是却被彩票店老板王先生告知,当初用微信发给他的彩票照片发错了,彩票另有主人,姚先生并没有中奖。大失所望的姚先生向彩票店老板多次交涉无果,便委托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喻胜修律师起诉彩票店老板和陕西省体彩中心,讨要这千万大奖。原告方还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去年9月20日,由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信息显示,1001万中奖彩票的领奖者为高某某。

紫牛新闻记者从姚先生的代理律师喻胜修处获悉,庭审中,彩票店主王先生承认千万大奖的领奖人高某某是自己的表哥。中奖彩票的归属问题是庭审争议焦点,但此案当庭未作宣判。喻胜修表示,由于涉事金额太大,如果彩票归属确认为姚先生,他们不排除会继续报警。如存在触及刑法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涉案人量刑可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上。

千万彩票领奖者高某某

是彩票店老板的表哥

1月9日上午9时,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紫牛新闻记者获悉,除彩票店老板和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外,彩票领奖者高某某被法院列为第三人。

图片

原告姚某(中)和律师在法庭门口

原告姚先生的律师喻胜修向紫牛新闻记者讲述了庭审经过。

店主王先生在庭审中承认微信购彩票是常态,其程序是彩民微信付款、店主将所购彩票拍照发给彩民,本案中这种“彩票图案发错”的情况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但是,对于姚先生当日通过微信购买的那张中奖彩票,店主王先生并不认可,坚称是自己发错了。他还称,姚先生只买了10元的彩票。喻胜修律师拿出姚先生20元的微信转账记录进行质疑,但王先生坚称自己只是发错了。同时,紫牛新闻记者从姚先生的代理律师喻胜修处获悉,庭审中,彩票店主王先生承认千万大奖的领奖人高某某是自己舅舅的孩子,是他的表哥。

图片

姚先生20元的微信付款记录

庭审争议焦点:

中奖彩票的归属

“领奖人的中奖彩票出票时间为13:03,而姚先生买彩票时间为17:25”,这个时间差异,成为决定彩票归属的争议焦点。喻胜修律师向紫牛新闻记者回顾了围绕这一争议,原被告双方的辩论经过:

彩票店老板王先生承认,1800万中奖得主(另一位中奖者,与1001万领奖者不是同一人)曾要求再打一张彩票,但对方没付钱,这张追加彩票便留在了彩票店。

对此陈述,喻律师认为,无主彩票处理通常有两种方式:1、店主自己掏钱买下,2、转卖给别的彩民。两张彩票出票时间不同很好解释:当天下午5点多钟,刚好彩民姚先生要买10注彩票,他通过微信支付了20元。彩票店老板王先生便将那张价值10元的后来中奖的彩票(即下午1时3分出票的无主彩票)和另一张新打彩票(即下午5时25分出票)拍照发给了姚先生。所以就出现了“中奖彩票的出票时间为13:03,而姚先生买彩票的时间为17:25”这个时间差异。喻律师认为,王先生为了将13:03的彩票推销给姚先生,拍照时特别用17:25的彩票压住13:03彩票的出票时间,将这张后来中奖彩票推销给姚先生的主观动机非常明显。开奖后王先生得知13:03出票的彩票中奖,姚先生来领奖时便告诉他发错了。

图片

店主王先生将彩票拍照发给姚先生,

其中一注中奖1001万

喻律师回顾称,千万大奖的领奖人高某某的代理人多次在法庭陈述:中奖彩票的取得是“现场交易、现场支付、钱票两清”。但又称高某某拿到中奖彩票是当晚8时左右(据了解,该彩票的开奖时间为每周一、周三、周六晚8点25分),由彩票店老板王先生专门给他送到家里去的。对此陈述,喻律师反驳认为,现场就应当是彩票店,不是高某某家;钱票两清就表示中奖彩票当时就交给了高某某,根本不可能存在晚8时再专门“送”的问题。

图片

涉事彩票店

审理法官:

事实争议大,不适合当庭宣判

审理该案的西安鄠邑区法院杨法官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对于案情不便接受采访,由于该案标的大,事实争议也很大,所以不合适当庭宣判,但是后期可能不会再第二次开庭了,如果宣判肯定会公开宣判的。

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代理律师齐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因案件正在审理阶段,不便接受采访。

紫牛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及发短信给彩票店老板王先生,但对方多次挂断电话,并未回应。

紫牛新闻记者|杨志敏

编辑|张冰晶

主编|陈迪晨

图片来源 受访者提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拒绝任何形式删改

否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紫牛新闻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