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有禁区,突破底线就该严惩
2019-12-30 18:29

                   扬子晚报评论员  黄建国

 

12月30 日,“基因编辑婴儿” 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贺建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判处张仁礼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覃金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法律的判决对这一轰动的案件暂时划上了何止符,但围绕科学伦理的讨论则永远在路上,不可能有一个一劳永逸的答案。
 
一年前的2018年11月26日,南方科技大学生物系副教授贺建奎在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一天抢先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诞生,引发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贺建奎还在社交网络上传了一段视频:艾滋病患者马先生和他未患病的爱人葛女士选择了基因编辑技术,通过体外受精将某种蛋白质和指引信号注入单细胞受精卵中,“生育”出了一对可爱健康的双胞胎——露露和娜娜。
 
尽管贺建奎解释说,他将“基因编辑”技术应用在患艾滋病人的生育上,是为了让这对夫妇能够享受到天伦之乐。这种基因的修饰使得这对双胞胎在出生后,能够对艾滋病、霍乱、天花具有天然的抵抗力。因此,他相信伦理道德终将站在他一方。贺建奎称,他也反对该项技术应用在诸如改变肤色、瞳孔的颜色甚至是记忆力智力等方面。但是,“基因编辑婴儿”的诞生,还是引起社会的恐慌,引发新一轮科学技术伦理的讨论和争论。
 
胚胎基因编辑不同于试管婴儿,因为它改写了基因的密码。两个生命作为生物技术的试验品,未知的风险也将伴随他们漫长的一生。人们还担心这两个“基因编辑婴儿”的基因会传递给他们的子孙后代,进而污染整个人类基因库。人们更加担心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将带来一系列人类无法想象和控制的灾难。
斯蒂芬·霍金在他的新书《未来简史》中预言:在未来的富人阶级中将出现被经过基因编辑的“超级人类”,他们不仅具有优于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和寿命,甚至可能连记忆力和智商都凌驾于常人之上。科幻小说中常有的“变异人”也可能出现,并被用于军队和战争中。因此,早在2015年5月1日,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院长科林斯(Francis Collins)博士,就广东中山大学科研小组的胚胎基因修改实验急忙发出警告说:“人类胚胎DNA是条不得跨越的界线”。
 
实际上,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西欧各国等29个国家都有明确法律禁止“基因编辑婴儿”的滥用。我国早在2003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中,就明确指出利用体外受精、体细胞核移植、单性复制技术或遗传修饰获得的囊胚,其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同时任何人也不得将前款中获得的囊胚用于研究的人囊胚植入人或任何其他动物的生殖系统。
 
“基因编辑婴儿” 案的判决,促使人们思考科学研究的界限、禁忌、伦理。科学研究不应该屈服于商业资本运作的压力和利益驱使,也不能任由“科学狂人”的任性驱使,而需要科学家的自律和良知,更呼唤法律为科技研究设置底线。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