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个县(市、区)成功入选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
2019-12-18 22:04

扬子晚报网12月18日讯(记者 季宇轩 通讯员 陈甜甜)12月18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公布首批115个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名单,我省南京市江宁区、江阴市、邳州市、溧阳市、海门市、东台市、宿迁市宿豫区等7个县(市、区)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二。

据了解,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试点周期3年,试点目的是顺应近年来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诉求日趋多样等方面对于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的迫切需要,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制、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完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等方面。

试点期间,我省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的有效措施,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多方联动协同发力,全面推进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促进我省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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