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过街天桥,瞄准,过!结果“咣”!
2019-12-10 11:14

扬子晚报网12月10日讯(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陈咏)8日早晨8时左右,侯某某驾驶皖KQ8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扬州市区扬子江中路行驶至中集通华专用车公司门前路段时,车上所载货物与过街天桥(限高4.5米)相撞,车上管状货物掉落,致过街天桥及过往车辆受损。

过街天桥限高牌处被撞坏。

经初步调查,事故系该重型半挂牵引车载物违反装载要求所导致,经核查装载货物超高,已经超过过街天桥所限的4.5米高度。警方认定,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侯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询问当事人侯某某时,他回答以为能过去的,没有想到还是碰上了。

货车上装的“大管子”被撞落,现场狼藉。

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载物应当符合安全规定,不得违反装载要求。行驶过程中,要养成“上看标志,下看标线”的良好行车习惯,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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