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多万买的恒温恒湿房有白蚁 法院:“退货”并赔违约金
2019-12-09 21:18

 花600多万买下的一套二手恒温恒湿房屋,入住后竟发现屋内有白蚁。遇上这件糟心事的购房者要求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但遭到卖方的反对。

那么,这套问题房屋究竟能不能“退货”?日前,南京中院的终审判决对此问题给出了答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宁法宣

600多万的房子里竟然发现白蚁

2017年10月16日,张某经某公司居间介绍,看中了赵某的一处房产。这是一套恒温恒湿住宅,双方商定以608万元进行交易。随后,三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邹某、张某支付购房款,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在二人名下。

入住后,乔迁新居的喜悦并没持续多久,很快,邹某、张某发现屋内有白蚁。两人觉得,这明明是赵某在出售时隐瞒,且房屋下方为小区恒温恒湿系统的机房,存在低频噪音,导致无法正常居住。

邹某、张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赵某返还购房款60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0万元。

协商不成,这事闹到了法院。因为签订合同前,三方看房时,张某与赵某在《房屋状况说明书》签字确认,在说明书房屋质量瑕疵一栏中,对渗水和白蚁均选择“无”。因此,被告赵某在审理时辩称,原告无证据证明案涉房屋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存在白蚁,且房屋现状说明书中已证明不存在白蚁及原告已履行了查验义务。

他还表示,房屋不存在噪音污染,被告购房后,从未居住、装修就转卖给原告,即使房屋存在白蚁或者噪音超标等情况,也不是其违约所致。

法院认定原房主对情况进行隐瞒

那么,法院对此会如何认为呢?

一审法院认定,案涉房屋存在白蚁,该小区物业公司每年都对该房进行一次白蚁灭治,赵某虽未实际居住该房,但是知晓此事且在出售该房时对邹某、张某予以隐瞒,构成违约,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而根据邹某、张某提供的检测报告反映的噪声数值,并未超过声环境质量的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该类区域的噪声污染限值,因此房屋内存在噪音污染的事实不成立,不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解除邹某、张某与赵某签订的《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中涉及房屋买卖合同部分;赵某返还邹某、张某购房款60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0万元;赵某付清上述款项的三日内,邹某、张某应将案涉房屋交还给赵某,并配合赵某办理该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中的相关费用由赵某承担。

赵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卖方隐瞒房屋质量瑕疵构成违约

那么,在本案中,赵某隐瞒房屋存在白蚁的情形,应承担何种责任呢?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郑慧表示,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典型性。因双方已将“渗水和白蚁”作为房屋质量瑕疵进行明确约定,被上诉人邹某、张某如果知情,可以选择是否购买案涉房屋或者以此作为缔约的谈判条件。

而赵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隐瞒房屋质量瑕疵行为构成违约,致邹某、张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故法院判令解除《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中涉及本案双方当事人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部分,并判令赵某向邹某、张某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编辑 :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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