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9日讯(记者 毕俊星)溧阳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以来,对重点运输车辆逢车必查、违规必扣、违法必处,严打“违章王”、“百吨王”,对超载车辆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做好驳载工作,形成联查联控的严打声势,自10月12日至今,累计查处超载车辆400余起,而仅12日凌晨就查获超载车辆8辆,其中半数累计记分高达36分,最高罚款金额则达2600元。
据了解,警方根据视频分析研判,东园路、南桠线等矿产品入境溧阳重点道路夜间有涉矿车辆偷跑漏跑现象,且均存在严重超载、遮挡号牌、闯禁区等违法行为。经过对监控视频研判分析,摸索违规运输规律,溧阳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组织警力针对此类重点车辆开展凌晨夜查行动,行动累计查获超载车辆8辆,并通过智能交通平台,分析车辆轨迹、外部特征,对其之前存在的遮挡号牌、闯禁区行为进行抓拍补录上网,其中四辆车记分为36分。
11月12日1时28分,溧阳交警在东园路查获车号为苏DLL303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装载沙,过磅检测车货总重量85200千克,超载100%以上,现场查处违法行为故意遮挡号牌、超载、闯禁区,上网违法行为故意遮挡号牌、闯禁区,累计处罚2600元,记36分。
11月12日1时34分,溧阳交警在东园路查获一辆车号为苏DLL251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装载沙,过磅检测车货总重量82500千克,超载100%以上,现场查处违法行为故意遮挡号牌、超载、闯禁区,上网违法行为故意遮挡号牌、闯禁区,累计处罚2600元,记36分。
11月12日1时30分,溧阳交警在东园路查获车号为苏DLL013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装载沙,过磅检测车货总重量85750千克,超载100%以上,现场查处违法行为故意遮挡号牌、超载、闯禁区,上网违法行为故意遮挡号牌、闯禁区,累计处罚2600元,记36分。
11月12日1时30分,溧阳交警在东园路查获车号为苏DLG713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装载沙,过磅检测车货总重量85150千克,超载100%以上,现场查处违法行为故意遮挡号牌、超载、闯禁区,上网违法行为故意遮挡号牌、闯禁区,累计处罚2600元,记36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