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补偿资金每年不低于3亿元!江苏聚焦“支小支农”出台融资担保措施17条
2019-11-12 19:36

扬子晚报网11月12日(记者 徐兢)江苏于近日出台了《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和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记者从11月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将构建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龙头、各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融资担保体系,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发布会现场

2021年底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

目前江苏省有238家担保机构,其中178家为国有背景,其余为民营。《若干措施》明确区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要求加快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各市、县(市)通过新设、指定或重组等方式,至少明确1家政府出资为主、以支小支农等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1年底前实现市县全覆盖。

融资担保机构的盈利来源主要是担保费率,而目前江苏省担保费率平均1.5%左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责任在于,引导各类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下降到1%以下,其中对于单户担保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单户担保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

发布会现场

设立每年不低于3亿元的补偿资金

“融资担保行业具有准公共属性,高风险低收益,缺乏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查斌仪说,《若干措施》明确在财政扶持方面有三个举措,一是提高保费补贴标准。将国办6号文件“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补贴条件,放宽至“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且担保费率不高于1.5%”;将省财政“按不高于担保业务季均责任余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的原有标准,提高至“按其担保金额给予不超过年化1%的担保费补贴”。

二是瞄准痛点精准发力。针对融资担保机构最为关注的风险分担机制,一方面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每年不低于3亿元,并实行动态补偿;另一方面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行业金融机构、省级政府性再担保机构(含省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按比例分担风险。

三是补贴突出普惠性质。只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不区分融资担保机构性质,无论是政府性、国有还是民营担保机构,只要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且担保费率符合要求,即可享受补贴,引导行业进一步聚焦主业,积极支小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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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增融资担保保额1302亿元

小微、三农业务1098亿元占比84.3%

江苏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朱厚志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江苏省银担合作呈现出良好态势,截至2019年9月底,全省融资担保余额2113亿元,其中小微、“三农”业务1349亿元,占比63.85%。2019年新增融资担保保额1302亿元,其中小微、三农业务1098亿元,占比84.3%。截至2019年9月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突破1万亿元(10136.9亿元),比年初增幅26.1%,超过各项贷款增幅13.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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