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华腾正式起诉《哪吒之魔童降世》侵权:赔偿5000万元
2019-11-12 16:12

此前备受舆论关注的《五维记忆》与《哪吒之魔童降世》著作权之争,近日闹上了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11日宣布受理此案。

《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之后票房一路突飞猛进,上映93天总票房定格在49.74亿元,位列中国电影票房总榜第二名,仅次于《战狼2》。

此前,认证为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箜篌专业委员会理事的箜篌演奏家石璟在微博艾特饺子导演和哪吒官微,表示“惊奇的发现,电影内容细节甚至海报与我们演过的《五维记忆Memory5D+》非遗大秀的脚本故事几乎惊人的一致”。

随后,《五维记忆Memory5D+》制作方中影华腾官微出面发表声明,指责网络暴力,称是对艺术家人格的侮辱和公司声誉的损害。

近日,据媒体报道,中影华腾正式起诉《哪吒之魔童降世》剧组,认为《哪吒之魔童降世》在人物形象设计、故事情节和制作元素等方面与其作品《五维记忆》有大量相同或相似之处,侵犯其改编权、复制权和发行权,并且在发布相关声明后,其主创遭遇网络暴力及名誉侵权行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11日宣布受理此案。

中影华腾请求判令《哪吒》编剧导演及出品方立即停止侵权、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并承担合理费用100万元。

不过《五维记忆》也曾被指抄袭,此前微博用户@宋蚊子321 曾指责《五维记忆》抄袭自己的作品,近日他在微博透露,最近一直忙于抄袭取证工作,不过咨询后因律师费较高无法承担,故未继续进行维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孔小平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