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法学院与玄武法院战略合作,把研究生培养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
2019-10-23 19:12

10月23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玄武区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把人才培养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双方事业的发展。

签约仪式上,南师大法学院党委书记眭鸿明教授、玄武法院副院长张赟及南师大法学院院长蔡道通先后致辞,阐明双方战略合作是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精神,推动南师大法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与玄武法院司法实践工作更加紧密结合,促进双方事业共同发展;同时也是进一步探索高校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与人民法院司法课题研究相互促进的新模式、新机制。通过共同探索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融合、促进理论与实践协调发展。

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就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人才交流、横向课题共同研究等诸多方面达成共识。双方领导为“研究生工作站”以及“实践教学基地”举行了揭牌仪式。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赟被南师大法学院聘为“客座教授”;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吴小晗、时超、庞晓庆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翔飞被聘为南师大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杨晓峰等六名资深法官被聘为南师大法学院“校外指导教师”。

仪式最后,副院长庞晓庆作为受聘校外导师代表发言,再次强调本次战略合作的重大意义,期待今后双方人才培养合作顺利开展。签约仪式后,南师大法学院本科学子50余人旁听了由玄武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史丽萍法官审理的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旁听庭审作为法科学生实践教育课的重要环节,同学们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可以更好的让自己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对诉讼程序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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