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办:澳门珠海通关有望“合作查验 一次放行”
2019-10-2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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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昨天(2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根据草案,澳门莲花口岸将搬迁至横琴口岸,并采取“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澳门特别行政区路氹城和珠海横琴新区一衣带水、路桥相连,路氹城莲花口岸和珠海横琴口岸隔河相望。目前,往来两地的人员和货物均采取传统的“两地两检”通关模式,耗时长且不便利,其中旅客需要搭乘穿梭巴士经莲花大桥往返。随着通关量的不断增加,现行的通关模式和口岸设置已经不能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背景下两地人员往来和经贸活动日益密切的现实需要。

国务院的说明中指出,将澳门特别行政区莲花口岸迁至横琴口岸,在横琴口岸内设立澳方口岸区,实现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符合珠海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交通运输及便利通关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促进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人员往来和经贸活动。

草案主要包括:

一是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启用之日起,在决定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对该区域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二是对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管辖的区域作概要表述,包括: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莲花大桥和澳门大学连接横琴口岸通道桥相关部分(桥墩除外),以及澳门轻轨延伸至横琴口岸的预留空间。

三是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的使用权,租赁期限自有关区域启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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