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华松被双开:严重污染政治生态
2019-10-19 09:49

日前,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华松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他人在工作招录、发展党员、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大搞权色交易;经济上贪婪无度,甘于被不法私营企业主“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污染了临沧的政治生态。

李华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华松简历

李华松,男,汉族,中共党员,云南临翔区人,大学本科学历,1962年10月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临沧县马台乡乡长、马台乡党委书记、凤翔镇党委书记、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凤庆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等职。

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凤庆县委书记;

2009年4月至2011年8月任临沧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临沧市委常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2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临沧市委常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任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

2017年2月至今任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云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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