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场!镇江丹徒“塘主”交还28亩涉案土地
2019-10-13 14:08

10月12日,镇江丹徒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30余名执行干警、法警整装列队,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镇作动员讲话后,乘坐7辆警车赶赴丹徒区高桥镇,对被执行人钱某占用、使用的28亩涉案土地进行强制清场交付!丹徒区检察院、丹徒区高桥派出所派员监督、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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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介绍,2012年底,被执行人钱某租赁高桥镇某村民小组28亩土地,从事水产和家禽养殖。但自2014年起,钱某一直未按期支付承包款,在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后,钱某仍未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且拒绝交还涉案土地。故此,村民小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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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现场后,法警迅速划定警戒区域。过程中,许久未露面的钱某突然出现,案件承办人周珩依法向其说明来意,要求钱某配合法院执行。因现场来了许多村民,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敏在与当地村书记沟通后,决定组织双方前往村委会沟通协调。期间,张敏并耐心向村民做释法释明工作,稳定群众情绪。

在双方沟通期间,随行评估人员对涉案土地上的苗木进行了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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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执行的强大威慑下,并通过现场再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钱某最终表示愿意搬出,交还28亩涉案土地。张敏局长也及时向在场村民,说明了执行结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丹徒法院坚持把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具体执行工作中采取强化措施,建立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机制,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重拳出击,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而此次强势出击,强制执行,则是其中一个“缩影”,可谓大快人心。

通讯员  吴安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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