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未封闭、机房未装安全门......盐城警方开出3万元的反恐罚单
2019-10-08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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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区一家快递公司因为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领到一张3万元的反恐罚单。10月8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涉事企业已被处罚到位。警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快递公司除要执行实名收递、开箱验视、过机安检等安监制度外,自身也要加强安全管理。如果谁认为送快递只要把货送达目的地就行了,那就大错特错了。

9月10日下午,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依法对该公司位于亭湖区新兴镇境内的某快递公司分拨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中心存在诸多安全漏洞,比如,围墙未完全封闭、机房未设置防盗门、门卫未执行24小时值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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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指出的问题,中心负责人郭某表示将尽快整改。然而9月25日,民警进行复检时,发现此前被查出来的安全漏洞一个也没改。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亭湖警方表示,下一阶段,相关部门还将对市区寄递、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行业持续开展深入检查,对违法《反恐法》的行为将依法顶格处理。通讯员 吴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范木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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