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快递放不放快递柜由你说了算!
2019-09-30 19:07

扬子晚报网9月30日讯(记者 徐兢)快递再也不能随意“丢”快递柜了!10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条例对运营智能快件箱企业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其中就有“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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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视觉中国

生鲜贵重物品不可放快递柜

在快递用户权益保护方面,《办法》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

《办法》同时规定,“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而对于快递柜寄递品类,《办法》规定,“寄递详情单注明快件内件物品为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

此外,《办法》还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江苏快递柜许可证即将发放

《办法》还有一个重点是首次明确了快件箱寄递服务归属邮政管理部门监管。今后丰巢、中邮速易递、富友、云柜等所有快件箱运营企业都需要来当地邮政管理局备案、许可,纳入快递企业管理体系。此前,快递柜作为社区公共服务终端,并未纳入快递行业实施规范管理。目前,全省共有智能快件箱约3.8万组,格口近300万个。

值得注意的是,9月25日,全国首张快递柜经营许可证诞生,由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向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江苏情况如何?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江苏的几家企业都在积极申请,我们正在审核和组织现场核查,预计十月中下旬会发证,而且江苏省是智能快递柜许可试点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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