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核准处置、运输建筑垃圾施工方和运输方“两方”被查
2019-09-2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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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员正在现场调查

近日,南京市浦口区城管大队渣土中队针对一起工程项目未经核准处置、运输建筑垃圾一案,分别对施工方、运输方进行了处罚。

事发当天,执法队员巡查至浦乌路,发现两辆渣土车正在运输建筑垃圾。经核查,两辆车均属于某运输公司,且无法提供相关准运手续,涉嫌未经核准运输建筑垃圾。执法队员责令当事人前往执法大队接受处理。

在后期调查询问过程中,执法队员根据当事人口述信息,查找至源头工地,发现该工地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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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车辆

该工地施工方负责人表示该运输公司的车辆确实是帮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运输建筑垃圾,因为这个工程标段很多,申报进度慢,工期催的又紧,就想一边办理手续一边干,缓解施工压力。执法队员对施工方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教育,并表示运输建筑垃圾一定要获得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处置核准,同时办理渣土准运手续后,方可上路运输。

最终,执法队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方处以4万元、运输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处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季宇轩 通讯员 史璐娟 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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