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17日讯(记者 马燕实习生 程欣)近日,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媒体走访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座谈交流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效应方面的经验。
据悉,2017年1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强市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加大对通讯、软件、新能源等领域和对经济增长具有突破带动作用的专利技术成果的保护,依法审理涉及无线通信行业标准必要专利(SEP)、医药配方专利、共享单车运营模式等高新技术领域案件;对“洋河”、“梦之蓝”、“同仁堂”、“诺贝尔”、“米其林”等中外知名商标给予保护;依法制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
着力解决“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问题。在一起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中,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主张的667万元经济赔偿,使专利权人得到了合理的经济赔偿请求,让侵权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在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中,为保全掌握在被告公司电脑里的经营秘密信息,分处南京、扬州、泰州的三个保全小组同时开展行动,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打下良好基础。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在全国率先设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专业技术方向涵盖机械、医药、通信、计算机、电子工程等领域,辅助专利、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案件审判,自2017年12月至今出具《技术审查意见》30余份,有力保证了技术事实查明的客观、准确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