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独享”共享单车 两男子偷盗被刑拘
2019-09-07 14:42

扬子晚报网9月7日讯(通讯员  王玉洁  记者 万凌云)9月5日11时许,扬中八桥派出所接到某共享单车维护人员报警,称其在扬中八桥某厂门口,发现一名男子骑着公司一辆被盗的单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经查,万某与老乡李某于8月下旬,一起来到扬中八桥镇某工厂打工。因上下班出行不便,两人在一次闲聊中,萌生出偷共享单车代步的想法。9月1日上午,两人结伴来到扬中市区办事,并一路寻找没有上锁的共享单车,但未能如愿。于是,两人商议后决定,先将共享单车扫码骑走。在偏离扬中市区方向后,再将单车智能锁破坏,将两辆共享单车盗走后“独享”。

9月5日上午,共享单车维护人员根据车辆最后定位,在扬中八桥辖区一工厂内,找到其中一辆被上了链条锁和前来取车的万某,于是报警。

经询问,万某承认自己伙同李某共同盗窃两辆共享单车的犯罪事实。民警立即驱车赶往李某的住处,将其抓获。

李某到案后交代,他和万某偷了共享单车后一路骑回了八桥镇的暂住地,后其因觉得共享单车颜色特色过于鲜明,太过扎眼,心生害怕。这样,盗车三天后将共享单车丢进了住处附近的河里。

随即,根据李某交代位置,民警将单车打捞上岸。

目前,万某和李某二人已被扬中市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就此提醒,共享单车应该具备“共享”属性,不应私人化。将公共资源私自占有或破坏,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公共资源大家维护,警方希望大家能共同维护公共资源,发现有人破坏可以及时制止或报警求助,做一名有素质有道德的合法公民。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