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上有了“二维码”,扫一扫码即可缴罚款
2019-08-28 16:56
扬子晚报网8月28日讯(通讯员 余长保 纪军 记者 万凌云)交通违法现场罚款可不用去银行缴款了,手机扫一扫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即可完成支付。8月28日起,镇江市公安交管部门推出服务新举措:对交通违法当事人缴纳罚款,开通微信、支付宝和银联云闪付扫码便捷缴款新渠道,为群众办理交管业务提供便利。
记者了解到,以往,民警开具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要在15日内前往指定银行的营业网点或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罚款缴纳,如果延误缴纳罚款,还会产生滞纳金。为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现在,镇江交警对违法当事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上增加了缴款二维码。当事人只需用手机扫一扫,便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银联云闪付进行支付,免去了群众往返银行和窗口排队的不便。
镇江交警部门介绍,扫码缴纳罚款既包括交警在现场处理的简易程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也包括电子警察抓拍等非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罚款等。违法行为人在交警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打印出处罚决定书后,也可通过决定书上的缴款二维码进行扫码支付。
当然,当事人仍然可以自愿选择到银行支付的方式缴纳罚款。
不过,交警部门还提醒,交警在现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因缴款系统滚动刷新,当事人一般在几分钟或者最迟10分钟后,就可使用手机通过微信“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或银联云闪付APP“收付款→扫一扫”任一方式,在线缴纳罚款,并按照手机反馈信息,确认后缴款。
如因余额不足或意外中止支付,可重新扫码支付。而要查询缴款情况,一般在扫码支付缴纳罚款成功30分钟后,可通过原缴款方式,再次扫描二维码,查询缴款处理结果情况。
同时,对超过15天未缴纳罚款的,扫码支付将自动计算滞纳金,一并罚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