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局建邺分局、太仓市、连云港市局加强用地监督管理
2019-08-24 12:40
南京市局建邺分局
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
依法规范审批,要求用地单位按规定提供齐全相关材料,在办理勘测定界阶段,在成果报告中附土地分类面积表,注明占用农用地(耕地)的具体位置和面积,依据临时用地的不同情况,按照相应的标准计算和收缴复垦保证金后核发临时用地批准书,在批准书中明确规定临时用地范围内严禁建设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时限不超过两年;加强供后监管,国土所定期对已批准的临时用地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巡查,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分局及时督促用地单位完成复垦并与用地所在村集体签订同意接收临时用地协议后办理复垦保证金退费手续。积极宣讲政策,及时告知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缴纳事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建邺分局)
 
02
太仓市全面实行工业类
   项目双合同监管机制
工业类项目(如工业、仓储等)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由各镇(区)政府(管委会)与受让单位签订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明确项目投入产出、亩均税收、建设要求、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等。未来,资源规划部门将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对受让人的用地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属地政府则根据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通过落实“双合同监管机制”,双管齐下,切实将用地批后监管落到实处,提高用地效率。(太仓市局)
 
03
连云港市局加强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监管监督
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省厅工作要求,将传达学习工作纳入市区土地出让与储备领导小组会议议程,推动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向各部门、各工作环节延伸。通过局党组会、业务例会、条线工作会议等形式学习厅党组《意见》,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提高规范土地出让、加强监督监管的政治定力。结合“百日行动”,邀请审计局对2016-2018年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出让金征缴等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对土地出让管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意见规定落实到位。举一反三细化举措,制定并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健全决策机制、坚持规划先行、规范出让行为、加强履约管理、强化过程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等六大方面制定二十二条具体措施,确保土地供应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微信公号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