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数十万条股民信息实施跨境诈骗 连云港警方打掉一网络犯罪团伙 抓获嫌疑人58名,查扣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
2019-08-22 00:30

 扬子晚报网8月21日讯(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谭晓平  李东泽)非法获取数十万条股民信息相互倒卖、编写伪造炒股软件、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境内外勾结、下游诈骗,形成上下游密切配合的黑色产业链……这是一个通过买卖股民信息实施跨境诈骗的网络犯罪团伙。

  
近日,连云港市公安局在侦办一起网络炒股诈骗案中,通过深入追查,侦破一起跨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查明证券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内鬼”,查扣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
  
去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33岁、江苏宿迁人)、程某某(男、31岁、山东枣庄人)委托北京蓝海公司张某某(男、37岁、河南信阳人),搭建“金汇国际”网站及APP,伪造股票K线走势图。张某某在明知伪造K线走势图是用于实施诈骗的情况下,还帮助周、程二人搭建网站及APP,并安排专门的技术员对后台进行维护,挣取相关费用。
 
平台搭建好以后,周某某安排团伙中的小团伙负责人梅某(男、26岁、安徽定远县人)、赵某(男、31岁、安徽安庆县人)等人,在网上大量购买股民信息,供团伙中的操盘手来实施诈骗。经初步统计,所涉公民个人信息达30多万条。程某某从许某某(男、27岁、河南固县人)等人手中大量购买经过确认的引流股民信息,每条信息从220元至280元不等。所有购买的信息都直接用于实施诈骗犯罪。
 
由于案情重大,犯罪网络结构严密复杂,为攻坚克难突破该案,连云港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徐敦虎同志多次听取汇报、直接指挥调度,分管领导宋雅波同志统筹组织,市局抽调刑侦、网安、技侦等警种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高效研判,进一步拓线侦查、扩大战果。
  
经工作查明,涉案团伙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多个罪名,系多个犯罪的重合行为。涉案人员包括提供精准股民信息的证券公司“内鬼”、筛选股民信息的境外业务员、倒卖信息中间商、诈骗犯罪信息购买者、诈骗犯罪信息使用者,以及搭建平台及APP的制作者、具体维护人员、第三方支付平台“内鬼”等人。
 
 据警方介绍,该团伙分为若干小团队,分工协作。其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团队一方面由证券公司“内鬼”提供精准的股民信息,一方面由团伙头目成立“配资公司”、组建话务团队在境内外批量拨打电话,筛选出股民信息,转卖至实施诈骗的小组,小组在业内人士的帮助流窜至境外,利用购买的股民信息引诱诈骗;负责搭建金融平台的团队伪造搭建金融平台,联系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出入金功能,按照诈骗团伙的要求修改指数;第三方支付团队为诈骗团伙注册虚假资料,为平台提供支付接口;境外服务器租赁团队使用虚假信息注册,通过国内某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租赁境外服务器。
 
面向网民直接实施诈骗团队位于整个黑色产业链的最后一环,由话务组与股民联系,诱导其加入到组建好的炒股群组,聘请专业讲师进行授课,团伙其他成员扮演股民角色烘托讲师,增加股民的信任,由讲师诱导股民在搭建的平台投资。为了让股民感觉平台的真实性,先让股民赚取点利润,随着股民的数量、投资额增加,诈骗团伙会将平台关闭、将股民投资提现。目前,已查明全国被骗人员300余名,以及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外籍人员,通过综合调查,还关联出全国各地其他的金融诈骗团伙80余个。目前,连云港警方仍在继续深挖。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