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施工建筑垃圾外运,城管一连查出两辆黑渣土车
2019-08-20 19:31

       扬子晚报网8月20日讯(通讯员 许超 记者 张可)近日,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大厂大队执法人员例行对辖区在建工地逐一巡查,当行驶至葛关路时发现重型自卸货车苏AF825*正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查,该车辆所有人为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来源于江北一所医院,当事人未办理核准手续,也不在南京市渣土运输企业名录。执法人员依法拍照取证,中止车辆运行。后对当事人做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案件已结案。

      就在执法人员调取该医院门口监控,进一步确认苏AF825*违法事实时,发现当晚另有一台重型自卸货车苏AP821*载有建筑垃圾驶离医院。执法人员立即通过新区总队交通执法大队,迅速调取到车辆营运信息。经联系发现营运信息已发生变更,在相关部门协助下,执法人员成功联系上现车主,告知其存在违法情况。车主表示,车辆属于挂靠,拒不配合案件调查。

      该案涉及到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在处置链条上环节多,处罚金额大,各方当事人的表述和态度不同,特别是车辆驾驶员极不配合。执法人员重视证据收集,从一开始就梳理案件办理要点,正视车辆属于挂靠后期存在执行难等困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对接总队违章处理中心,寻求业务指导,在程序上将每一步做实做细,完善摄像取证,提高问询技巧,力求掌握主动。

      按照渣土全过程管理、闭环式执法的要求,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询问、查阅合同、实地勘查、监控倒查等方式对江北该医院相关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一案同步开展调查,促使建筑垃圾处置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切实按照建筑垃圾处置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责,不敢心存侥幸。最终,大厂大队执法人员前往栖霞街道新合村,对苏AP821*所属的南京某运输公司上门调查。在属地社区配合下,调取到该公司实际经营信息,随后上门就涉事车辆与该公司关系进行调查,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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