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豚类保护区修复是在“敷衍”? 记者采访核实:北京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所说“不实”
2019-08-09 16:29

 扬子晚报网8月9日讯(记者 万凌云)拆除“大江风云”,全面修复镇江豚类保护区。2018年12月底,镇江已完成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和垃圾清理工作,开展生态自然修复,现已进入申报整改销号阶段。但是,这一举措近日却因为一篇《镇江江豚保护区内违建影视基地,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下面简称《诉讼》)文章,再起波澜。文章中,质疑镇江的豚类保护区“修复”是“敷衍”,北京环保组织为此还提起公益诉讼,要还江豚一个“家”。

 
不过,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核实后发现,文章中的相关“说法”与事实出入较大。经镇江豚类保护区管理处与镇江市江滩开发管理处负责人联合现场核查后指出:北京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之说,滞后于镇江市对该保护区的实际整改整治成效,与目前该保护区的现状与现实并不吻合。
 
在《诉讼》一文中称:“近期,环保人士却在探访时发现,虽然较之前已有较大改观,但仍有养殖等设备并未拆除,存在‘复垦’隐患。”其中,重点配发了“环保志愿者们发现整改后依然有残存的农田养殖迹象”及“目前保护区仍保留着部分养殖设备”图片,作为佐证。
 
那么,这两处留存设备的真实情况,到底是为何?
 
镇江豚类保护区管理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残留的农田养殖迹象”是由于7月份天气原因,保护区内焦北滩东部低洼区树木受涝。江滩开发管理处为防止东部树木被淹,加高原有挡水坝,待洪水期后,即行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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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部分养殖设备”, 经现场核查,设备为保护区内焦北滩泵站水闸,并非养殖设施设备。虽不在保护区整改项目中,但镇江市文化旅游产业集团仍将其关停使用。图片中的管线是泵站拆除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电线,结合片区防洪要求,今后再作规范使用。
 
《诉讼》一文中,还提到“7月31日,此案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镇江中院则明确表示:7月31日,镇江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7条的规定,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开庭时间目前也未确定”。
 
采访中,镇江豚类保护区管理处相关人员强调,镇江豚类保护区范围内的违规建设已于2018年底整改到位,违规开垦和违规建设项目已得到全面清理。焦北潍区域7000多亩江滩湿地已于2018年6月全面停止并退出农业生产、水产养殖活动。
 
其中,被央视曝光的“大江风云”项目及全部旅游设施,已于10月23日全部拆除到位。2018年12月底,已完成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和垃圾清理工作,开展生态自然修复。
 
此外,保护区内建、构筑物拆除痕迹清理,建筑垃圾、漂浮垃圾等清运工作已完成。经过人工覆土和生态自然恢复等修复措施,整改区域植被覆盖率显著增加,鸟类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江滩湿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并且,镇江市政府于2018年10月就已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镇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地各部门力量,加大保护力度。
 
相关负责人还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经过省生态环境部门、省湿地管理部门、省长江办等各部门的现场视察、检查和核查,对镇江市整改工作均表示认可。
 
“我们将按照各级对保护区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提升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保护目标”。这名负责人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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