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的一声响,司机发现货车后“挂”了辆轿车
2019-08-04 10:53

 扬子晚报网8月4日讯(通讯员 卞志鹏 记者 万凌云)“轰”的一声巨响后,吓了半死的大货车司机,居然发现自己车后面,“挂”了一辆轿车!4日,扬中交警告诉记者,这起追尾事故的肇事司机,原是一名取保候审期间“醉猫”,再次醉驾肇事!

 
警方介绍,7月24日晚上9时许,扬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桥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扬中市二桥桥面上发生一起追尾事故。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发现桥面上一片狼藉,一辆小型轿车车头已经面目全非。从现场来看,撞击强度比较大。在天气良好路况良好的情况下,怎么会发生如此追尾事故呢?
 
当民警走近轿车驾驶人曹某的时候,立刻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气。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民警,该驾驶人一定存在酒后驾驶的行为。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165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随即,民警对大货车驾驶人也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0。
 
经询问,货车驾驶人王某表示,当天他驾驶一辆大型货运车辆沿二桥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在下坡过程中,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巨响!吓了一大跳的他,当即从后视镜看到有一辆车子“挂”在货车后面,然后就急忙靠边停车。
 
而当轿车驾驶员走进他身边的时候,他也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气。
 
民警在后续的调查中发现,小轿车驾驶人曹某竟是一位“老面孔”。原来,他在一个月前因为醉酒驾驶被八桥中队民警查处过,7月2日,曹某刚刚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可就在取保候审期间,曹某竟仍然无视交通安全,再次触碰法律高压线。
 
后经检测,曹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8mg/100ml。目前,该起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等待曹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高温酷暑,夜间聚会较多,扬中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各位驾驶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害人害己。
| 微矩阵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