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僵尸车”沉睡在阳光下 江北新区强制清拖破解难题
2019-07-16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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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顶山城管中队警辅分队长董善健接到投诉称:在华府路上,一辆破旧的白色面包车长期停在机动车道,十分影响居民出行。董善健立刻联系顶山交警一大队,将该车清拖至浦滨路断头路。
  
  对于这种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的车,大家习惯称之为“僵尸车”。“僵尸车”让居民烦恼,令小区管理者头痛,这些原本属于主人的爱车,怎么变成了长期无人认领的废车呢?面对“僵尸车”问题,有关部门如何处置?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这些杳无音信的“僵尸车”车主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僵尸车”随处可见, 为什么车主不报废宁愿放着?
  
  城市的很多角落,相信大家都没少看到僵尸车的身影。这些车大多车型老旧、年代久远、落满尘土。随着被遗弃时间的增长,它们大多会经历车牌被偷、车窗被砸的“劫数”,最后只剩下一副金属的尸骸。在某些居民小区,其实也存在一些“僵尸车”,不仅严重影响小区环境,还长期“霸占”公共停车资源和消防通道,给其他业主带来安全隐患。
  
  一些长期停放的“僵尸车”,为什么车主不报废宁愿放着?南京紫竹物业管理公司李习兵告诉记者,有一些车主搬家去外地了,觉得去车管所报废车辆的手续比较麻烦,即使车辆的信息比较齐全,但是程序比较复杂,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赶往不一样的部门,会浪费很多时间。有些车子已经开很多年了,只能通过非正规渠道去处理,比如一些旧车处理厂,回报成本比较低,还要交人工费,很多车主觉得到手的钱没多少,还不如直接不管,让它变为“僵尸车”。此外,还有一些违规车辆没有及时交罚款,要是去车管所报废的话,需要补交罚款,很多车主就更不愿意了。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报废时,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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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僵尸车”难题,物业、城管、交警谁来管?
  
  前不久,记者接到住在明发新城三期的吕先生爆料,称在小区小天使幼儿园门口长期停着一辆车牌为苏AT8346的“僵尸车”,不仅不美观,而且很占空间,小朋友上下学很不方便。随后记者联系该小区物业南京紫竹物业管理公司,物业项目负责人李习兵告诉记者,因为物业没有处置“僵尸车”的权利,接到投诉之后,物业打电话联系车主未果之后,只能拍照取证上报给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在这辆“僵尸车”被城管执法人员拖移至浦苑路仓库。明发新城三期大概有10辆“僵尸车”,现在全部被挪放至地下停车场拍照留存。
  
  针对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的“僵尸车”,物业一般的做法是,先联系车主,如果联系不上,则拍照留存,上报给执法人员。如果是停放在小区停车位上的“僵尸车”,在正常缴费情况下,物业无权挪走;在非正常缴费的情况下,物业有权将占用车位的“僵尸车”挪至小区内其他地方。
  
  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停车办张主任告诉记者:“其实‘僵尸车’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而是市民一种形象的表述。交警执法部门在对‘僵尸车’进行清理时,只针对那些车容肮脏破烂,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停放的机动车,包含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
  
  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对车辆进行拖移。也就是说,并非是认定了他们属于“僵尸车”才处置,而是因为它们的这种停放本身就是违法的。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吴远慧律师表示,针对一些破旧车辆,如果达到法律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不去车管所报废,一旦上路,将会被交警处罚。交警执法部门在面对“僵尸车”占用公共区域问题时,依据法律条例只能进行拖挪,不能强制报废。

  新区清理工作正在进行,共梳理82辆“僵尸车”
  
  如何有效治理“僵尸车”,在现实与政策层面都刻不容缓。整合公安、城管、法院等部门执法资源,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的管理机制是如今解决“僵尸车”难题的有力举措。
  
  今年上半年,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停车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僵尸车”清理工作。由各街道按照所辖行政区域进行一次普查,对道路、公共场地和居民小区内长期停放、车容车貌不洁的车辆进行排查,拍照登记。7个街道共梳理出82辆“僵尸车”,其中无牌车辆13辆,停放在道路上19辆,停放在公共场地及居民小区内的共63辆。
  
  据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停车办张主任介绍:执法局两次和新区交警支队对接、协商,商定清理流程:由各街道对辖区的“僵尸车”张贴告示,限期自行清理;对逾期未清理的,在道路上停放的“僵尸车”由交管部门清拖,在道路以外区域停放的车辆的由城管执法队伍配合街道实施清拖。
  
  据统计,自5月中旬以来,各街道对排查出的“僵尸车”张贴告示,限期7天时间由车主自行将车辆清理。对有车牌的车辆通过公安警务平台查询车主联系方式,通知其自行将车辆处理,对无牌车辆、车主未自行清理的车辆分批进行清拖。截止目前,13辆无牌车辆和19辆停放在道路上的车辆已经全部清拖完毕,居民区内少量未按照要求自行清理的车辆正在组织清拖。
  
  “僵尸车”治理任重而道远,法律层面的无法可依、执法部门的压力和成本、报废车辆程序繁琐,对“僵尸车”车主惩处力度弱……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健全法律机制、加大惩罚力度,并将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举措,相信可以有效地解决“僵尸车”问题。    新江北报全媒体记者   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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