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到期拒不迁出,诉调对接25天“化纠纷”
2019-07-09 21:09

       合同到期,承租户“抱团”拒不迁出,公司无奈将承租户告上法院,苏州吴中法院开发区法庭与驻庭调解工作室仅用25天时间就将该纠纷“诉前化解,就地止争”。
       某老旧市场属于吴中区某街道集体资产,周某、陆某、张某、顾某、莫某、徐某、陆小某等7人分别与某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租用土地共18亩用于堆放钢管等建材,租赁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
       合同到期后,公司欲收回土地,并多次通知7名承租人搬离,但承租人以其对承租土地进行过利用改造为由,要求补偿,个别承租人甚至漫天要价,7人“抱团”拒不迁出,集体资产公司遂将承租户起诉至吴中法院。
      考虑到旧木市场改造项目紧急,如不能妥善处理则会影响项目推进。吴中法院开发区法庭收案后,立即指派法官与驻庭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诉前调解。由于承租人堆放钢管体量大,一时难以找到放置点,调解员积极与集体资产公司沟通协调,为承租户争取时间搬离市场。对于承租户要求补偿的无理要求,法官和调解员 “一对一”耐心地劝导承租户,释法明理,化解他们的抵触情绪,最终双方就场地迁出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承租人同意无条件在一定时限内腾空迁出。
      吴中法院开发区法庭与驻庭调解工作室加强诉调协作,着力推进人民法庭与驻庭调解工作室处理矛盾纠纷无缝对接工作模式,仅用25天时间就将该起涉众型纠纷“诉前化解,就地止争”。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於苏云 通讯员 何亚平  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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