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牵绳宠物犬被撞死,女子索赔万元
2019-05-21 17:42
扬子晚报网5月21日讯(通讯员 沈高轩 记者 万承源)盱眙的王某在小区遛狗时没有栓狗链,狗被业主张某驾车不小心撞死。王某要求赔偿未果,诉至盱眙法院。法院判定在此事故中,王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那么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未束狗链这只宠物犬的价格该如何计算呢?
据了解,这个问题也成为庭审时的一个争议焦点。
原告王某主张根据宠物店出具的10000元购犬款收条以及犬业协会出具的纯种犬血统证明来证明宠物犬的价值。
法院认为,王某主张的10000元购犬款收条系卖犬人出具,并无其他证据佐证,未得到张某及保险公司认可,同时因民间交易中对买卖价款约定系交易双方间意思表示,不能约束交易行为外第三人,故该证据及主张不予确定。犬业协会出具的纯种血统证明不具有法定证明力及约束力,故该证明也不予支持。
法院委托鉴定的价格认定中心因对诉争的犬只的年龄、大小、市场需求均不能确定,无法进行评估而退回鉴定。故本案中,宠物犬的主人王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犬购买时的实际价值,且鉴定部门无法鉴定,在穷尽其他求证手段后,仍不能精确得出价值结论。
法院最后根据调查所得,考虑犬只交易时的合理价格及喂养支出合理费用,酌定该犬死亡时价值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