衅滋事罪、制造枪支,连云港一男子被判9年
2019-05-21 09:54

 扬子晚报网5月21日讯(通讯员  王晓冬  林国祥  宗申  记者  张凌飞)近日,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姜某、吉某甲等人恶势力犯罪一审宣判,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制造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余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不等。

 
经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认定,被告人姜某与被告人吉某甲、吉某乙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被告人姜某为首要分子,吉某甲、吉某乙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连云港海州区岗埠农场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实施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庭审中,公诉人在指控犯罪的同时还着重进行了黑恶势力警示教育,五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一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九年不等。该案的宣判,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力度。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为精准指控犯罪事实,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在证据收集、提取、固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海州区检察院王俊壹专委为公安办案人员作“如何规范侦查行为”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海州区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专业化办案为依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开展专项斗争。2018年以来,共批捕黑恶犯罪嫌疑人44人,提起公诉43人。下一步,海州检察将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综合整治、源头治理,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着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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