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度不能成为逃避监管的保护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走进政风热线
2019-03-18 20:02

     扬子晚报网3月18日讯(记者 于丹丹)3月18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走进政风热线全媒体直播,现场直面食品安全、预付卡霸王条款、商品房价外加价等老百姓关注的问题。朱勤虎说,知名品牌企业不管知名度多高、品牌多响、规模多大,都不能成为食品安全的“护身符”,不能成为减少监管、甚至是逃避监管的“保护伞”。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新组建为契机,来全面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能,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工作,营造一个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总之一个目标让:广大消费者买的放心、用的放心、吃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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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品牌餐厅也不卫生,如何吃得安心?
  食品安全检查前不能事先告知


   3月15日,著名餐饮品牌“外婆家”南京一家门店被曝在洗菜池里洗拖把、厨师踩着案板走等卫生乱象,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
   “知名品牌企业,不管知名度多高、品牌多响、规模多大,都不能成为食品安全的‘护身符’,不能成为逃避监管的‘保护伞’。”朱勤虎明确表示,食品安全监管一天都不能放松,必须持续不断地保持高压监管的态势,食品安全监管也是永远在路上。
   朱勤虎透露,未来要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将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的检查手段,让小范围的随机来产生大范围的震慑,检查前不能事先告知。
   还有无数小餐饮企业,比如很多年轻人“赖以生存”的外卖行业,食品安全问题更加令人堪忧。昨天政风热线播放了一组记者暗访视频,一些外卖餐饮类从业者“徒手”拌黄瓜、抓菜装盒……对此朱勤虎表示,要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今后还要使用现代的一些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来加强监管。
  “国家要求学校‘明厨亮灶’达到70%,我们江苏达到了85%。后厨有什么不规范动作都可以看到。”朱勤虎说,这就是社会共治,包括新闻媒体在内,大家发现问题及时的曝光,这将会产生很大的震慑作用。

 

   开发商“任性”加价只能吃哑巴亏?
  商品房销售“一价清”,不允许“价外加价”

   无锡的韦女士打进现场热线反映,2018年8月,她在宜兴市的水清木华小区买了一套82.34平方米的商品房,开发商总共收了88.3万元。合同中写了总房款是74.7万。另外交的13.6万,只开了一张没有盖章的收据。“我当时感到挺疑惑的,销售告诉我说这样操作的原因是开发商为了避税。”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的处长万学群表示,这种情况涉嫌乱收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永才补充说,商品房销售就是“一价清”,消费者最容易把握判断的标准,就是商品购买合同里确定的合同价格,除了合同以外,消费者没有任何以外支付开发商的任何费用。“13.6万那就是合   同价以外的乱加的费用,这一点是可以得到肯定的。”吴永才表示,对这个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下一阶段将对这个商品房销售当中的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会加以重视。

 

    预付卡遭遇“霸王条款”为何维权难?

   如遇此类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

 

    南京市民徐小姐因为听说自家附近的金吉鸟健身馆即将开业,就办理了一张健身卡。但是,健身馆始终处于闭门装修状态。当徐小姐打算退卡的时候,却被告知一次未用过的健身卡退卡竟要收取30%费用。
    “在具体的消费纠纷当中,我觉得这位女士是受到了经营者一定的侵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永才表示,经营者自己没有兑现承诺,明明约定好的3月份开业,结果没有开业,在这个时候消费者应该享有退卡的自由权。在退卡时,经营者不能够附加和设定其他的条件。而这个约定30%的费用就属于“霸王条款”。
     吴永才说,在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当中,对预付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设定了发卡的最高限额,记名卡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不记名卡不能超过一千元,同时规定预付卡不能设定有效期。

    “霸王条款在经济活动中确实存在,需要各方合力保障消费者权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说,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要主动维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我们正在研究起草制定这方面的具体政策,同时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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