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500元! 镇江举报船舶水上污染水域有奖
2019-01-17 16:58

 扬子晚报网1月17日讯(通讯员 张爱林  记者 万凌云)17日,记者从镇江市地方海事局获悉:为落实“263”行动计划,防治干线水域船舶污染,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出台了《镇江市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以鼓励全社会力量来共同维护、监督船舶污染。

 
“制度”明确:凡是在镇江市辖区内河干线航道,包括京杭大运河、丹金溧漕河、九曲河、香草河、高资港河,以及沿线港口码头、服务区的船舶,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垃圾、废油、油污水行为的10方面,镇江市民群众都可以监督和举报。
 
同时,举报奖励标准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重量、种类的不同、多少,分别设置了20个奖励标准,最高奖励额度达1500元。
 
例如,船舶或内河码头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900公斤以下或化学品洗舱水、油废水450公斤以下、倾倒船舶垃圾90公斤以下的,被举报后,由镇江市交通运输部门一次性奖励举报人900元。举报电话为:96196。
 
记者了解到,“制度”出台印发后,在过往船民中间引起不小的反响。船民荣先生说:“我们常年跑船,环保意识确实不强,对船舶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这下可要注意了!”
 
采访中,不少船民也表示,现在跑船要改变过去不好习惯,遵守环保规定,不给长江添污染,不给自己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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