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头条】姐姐为亡弟追凶20多年,曾与嫌疑人网聊3年套取信息取证
2024-02-22 21:02

“我非常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可是我不能啊!因为我有使命在身,就是去完成爸爸的嘱托!为弟弟讨回公道!”近日收到检察院发来的诉讼义务权利告知书后,李海玉在社交网站上这样告诉网友。她历经20多年追凶,找到了杀害弟弟的嫌疑人易某华。然而因为时间过久证据缺失,嫌疑人被拘押数月后获释,让她这两年来陷入极度的痛苦。后来检察院在立案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依法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李海玉终于看到了希望。

因三天工钱起争执

不到9岁的男孩被带走

李海玉是湖南邵阳新宁县人,1977年出生,比弟弟李焕平大6岁。

1992年,她的父亲李中祥带着母亲王满妹和不到9岁的弟弟李焕平到广东湛江承包甘蔗地,李海玉留在老家读书。

那一年,21岁的易某华来到湛江遇到了李中祥,当时他自称叫易某青,也是新宁县人,因为和家里人吵架后出走,流浪到这里,恳求收留。李中祥让易某华留下来看守甘蔗地,对方工作了一个月,结完工资后离开。

不久后,易某华又找上门来,声称李中祥少给了3天工钱,双方发生冲突,易某华扬言要让李家断子绝孙。

李焕平平时寄宿在学校。过了两天,老师过来问李焕平何时上学,家人才知道孩子失踪了。据老师回忆,易某华在两天前到学校将李焕平带走,借口是其母亲病危。

李中祥和村民在周边找了几个月,没有发现任何踪迹。1993年的2月19日,一位村民在甘蔗地里发现一具尸体,身上的衣服和李焕平之前穿的一样,手指特征也吻合。现场还有一把水果刀,尸体肋骨上有刀痕。

警方做完鉴定后将尸体交给李中祥,按照老家风俗,夭折的孩子只能埋到荒地,不能靠近祖坟。李中祥请朋友官卫东将孩子埋到一个树林中,没有留下坟堆之类的记号。

发现尸体的时候,王满妹回湖南老家照顾女儿,等到1993年下半年带着李海玉再到湛江,李中祥和其他人担心她接受不了这个消息,就隐瞒了下来。于是,李海玉也和母亲一起被蒙在鼓里,她们都以为李焕平是被易某华拐卖了。

王满妹四处寻找儿子,李中祥甚至也相信那具尸体不是李焕平的,他到很多地方找过,并且经常借酒浇愁,变得极为消沉,孩子们甚至对他产生了极大的误解。

从1997年开始,李海玉就一边打工一边寻找李焕平和易某华的消息,足迹踏遍云南、贵州、四川、浙江等地,每过两三个月就会换一次工作。在此期间她曾经多次受骗,甚至差一点被人拐卖,但她始终不肯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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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亡弟追凶20多年的李海玉

2006年,李海玉到广州打工,经营理发店。她遇到同乡顾客就打听易某华的消息。终于到了2012年,一位顾客告诉她,易某华在外地“当了大老板”,并且打听到易某华的老家在新宁县具体的村子,原来离她的老家很近。

姐姐为追凶多方查访

网聊3年套取到嫌犯信息

李海玉重新燃起希望,回到新宁县,“潜伏”在易某华家所在的村子周围调查。

2014年11月,李中祥去世。临终前,只有李海玉守在身边,“我看到他最后的情况,就原谅了他。他从枕头底下拿出遗书,拉着我的手说一定要找到犯人,将他绳之以法。”不过遗书上只是说了李焕平失踪的经过,仍然没有提到发现尸体的事情。

李海玉经常躲在易某华家附近的山上,观察易某华有没有回来。“有一次偶然看到他家门开了,就去找那家的孩子问他爸爸‘易某青’回来了没有?他说他家没有‘易某青’这个人,后来我看到他老婆在洗衣服,就问她‘易某青’回来了没有?她也说不知道这个人。”

2016年,李海玉突然看到易某华家多了一个男人。“我爸在遗书上写了他的特征,而且他家有一个邻居跟我说过他,我就碰运气说‘易老板你回来啦。’他就问我是谁,我说以前在你手下打过工,他就说我的工人那么多,一下子记不起来了,然后叫我去他家里坐。我就跟他面对面坐下来,用手机偷拍了照片,然后加了他的微信。”

李海玉通过朋友确认,原来“易某青”已经改名为易某华。

为了让易某华承认自己就是易某青,她一直与其用微信聊天,一聊就是三年。“他在网聊的时候经常提一些过分的要求,想骗我去开房,还忽悠我跟他去打工。好不容易找到他,不能失去机会。我经常看一些刑侦方面的书和影视剧,学习套取犯人信息的技巧,一直跟他周旋,慢慢套取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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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玉获取的易某华照片

在此期间,李海玉曾经好几次想过借机把易某华杀掉。她还养了一些流浪狗,“想把他引诱到我家里,让狗咬死他。”

但是看到母亲年纪大了需要照料,不想让她再失去一个女儿,就没有选择以暴制暴,最后还是决定慢慢套取信息交给警方。

2019年3月5日,李海玉在微信上问易某华,“我们都叫你‘易某青’易老板,人家怎么叫你易某华?他说‘我是易某华,易某青是学校读书时的名字,两个名字就是一个人。’”李海玉终于掌握了确凿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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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承认自己就是易某华

她打听到易某华打工的地方,把消息报告给了案发地的雷州市公安局。2020年5月22日,易某华被捕。

《湛江日报》曾在2020年6月29日刊载过一篇题为“涉嫌杀害8岁男孩 潜逃28年嫌犯被抓”的报道,提到易某华被捕时正在打牌,看到民警出示的警察证后,叹气道:“我知道,欠账是要还的,这种日子总算到头了。”他在落网后还曾经红着眼睛忏悔道:“我对不起那个孩子,这辈子我偿还不了他,下辈子一定还!”

直到易某华落网,李海玉才知道当年发现尸骨的消息,看到了弟弟的死亡记录。

这些年来,她付出的代价是极其高昂的,因为常年四处寻找,婚姻两次破裂,只能和母亲相依为命。

因案卷、证据丢失检方不起诉

嫌犯曾经获释

然而,李海玉的煎熬还在后面。

易某华被关押了半年,因为证据缺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将他释放。

就在2021年春节的前两天,李海玉收到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发来的《不起诉理由说明书》。

检察院表示,本案认定犯罪嫌疑人易某华杀害被害人李焕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且提出三点理由:

一、被害人李焕平下落不明,认定其死亡的证据不足。虽然尸体的衣服和手指特征与李焕平相符合,但身高有差异,易某华被捕后,虽然进行了挖掘寻找,但没能找到李焕平的尸体,无法进行骨龄鉴定及与其亲属进行 DNA 鉴定,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被害人李焕平已经死亡。

二、当年发现的尸体死因不明。1993年尸检时发现其肋部骨骼有被利器所伤的痕迹,但法医称时间太久不记得鉴定结果。

本案的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尸检鉴定及现场提取的刀具均已丢失,证实该尸体死因只有言词证据,没有任何书证,且现已无法找到尸体,死因未能查清。

三、被害人李焕平被易某华杀害只有易某华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虽然易某华在公安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均承认有持刀捅刺被害人李焕平的行为,被害人李焕平的姐姐李海萍、李英陈述称当年埋葬尸体前检查过尸体的手指,但是本案经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然无法找到当年现场勘验、尸检鉴定、刀具等相关资料,被害人的尸骨没能找到,无法进行DNA 鉴定,1993年在甘蔗地里发现的尸体是否是李焕平及死亡原因均无法确认,因此,易某华的供述是孤证,不能认定其有罪。

综上,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易某华杀害被害人李焕平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其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起初,李海玉不知道收到的是什么文件,还以为是判决书。她想到易某华的老婆和孩子也比较可怜,动了恻隐之心,文件放在手上捧了两三个小时没有勇气撕开。“但我又想到惨死的弟弟,就颤抖着双手撕开了快递,结果看到结果是不起诉,还把他释放了。我站在家门口大声喊‘老天不公平!老天无眼!’我把这个结果告诉妈妈,她也气得病倒了,我们两个人同时住院,我住了差不多20天,我妈住了一个多月才好。”

她不理解,有证据表明易某华把李焕平从学校骗走,即使找不到杀人的证据,也涉嫌拐卖儿童罪。易某华承认了作案的事实,还曾经指认过作案现场,如果那具尸体不是李焕平,那么他可能还涉嫌杀害过其他人,怎么能这样把人放了?

李海玉了解到,易某华获释后很嚣张,“他曾经在镇上说‘人是我杀的又怎么样,公安局还不是把我放了。’我那时候特别气愤。”

李海玉多次提出申诉,一直遭到驳回,“我真的很痛苦,好几次连死的心都有了,幸亏一些网友帮助,我才坚持了下来。”

补充新证据审查起诉

她紧张地期待最终结果

不过,警方和检察机关并没有放弃。

有一位证人在2022年告诉李海玉,警方在当年2月20日挖到了掩埋李焕平尸骨的坛子碎片,“那一天正是我弟弟的生日。”

2022年1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给李海玉出具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显示,该院在立案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该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李焕平的犯罪事实,易某华构成故意杀人罪,决定撤销此前《不起诉决定书》,将案件移交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2024年2月7日,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给李海玉发出《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诉讼权利告知书》,表示“李焕平是犯罪嫌疑人易某华涉嫌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现该案已由雷州市公安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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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的告知书

事情终于出现转机,李海玉却更加紧张,“我现在很怕再一次把他放掉了,这些天吃不下睡不着。以前没找到他的时候,还抱着一丝我弟弟还活着的希望。现在确定弟弟已经被他杀了,把他抓起来又放掉,虽然又把他抓起来,我担心还会再次放掉。我心里特别乱,生活过得一团糟。我不要什么赔偿,就是希望能够将他判处死刑。”

去年8月15日,李海玉到湛江拿回一块疑似坛子的碎片。因为她一直失眠,每天晚上抱着碎片能睡上两三个小时。等一切结束之后,她打算再去现场,想办法把弟弟的遗骨接回来,“把他安葬在爸爸的坟旁”。

李海玉在社交网站上告诉网友:“你别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受折磨,为什么这样执着,因为我受父亲所托,因为弟弟是我生命的全部,因为我坚信邪不压正的结果!只要我还有一口活着的气,就一定会继续下去!希望迟来但永不会缺席的正义之光普照大地!”

紫牛新闻记者|宋世锋

编辑|万承源

剪辑|万惠娟

主编|陈迪晨

图片和视频素材: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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