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重申并严格“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这一监管红线,为未成年人创造清朗的网络环境,不让孩子在直播间的喧闹中迷失自我。
直播打赏对未成年说“不”,为网络生态画出红线。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直播的兴起,观众与主播可通过弹幕、点赞、打赏等方式进行即时互动,吸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甚至是未成年人参与,“熊孩子重金打赏主播”的闹剧时有发生。即时性的直播很难实施监管,容易让未成年人误入歧途。《意见》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可以说是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直播打赏对未成年说“不”,关键在“青少年模式”。未成年人还处在身心发育阶段,自控能力相对较弱,容易过度使用网络游戏甚至产生依赖。《意见》强调,“青少年模式”是经过严格内容遴选、适合未成年人观看使用的有益方式。网站平台应在现有“青少年模式”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模式和内容呈现方式,持续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给。网站平台应在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一切以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前提。
规范网络直播打赏,消除的不仅仅是直播间里的攀比风气,告别打擦边球的暧昧经济,有望重塑行业的价值观和商业伦理。为未成年人的网络健康戴上法规和意识的双层“保护罩”。
出品:时习之工作室
评论员:时力强 黄凤
制作:周嘉楠
校对:李海慧
编辑 : 严静
